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20鄰南勢100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投標須知第47點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擴充之金額:新台幣45,000元。
■期間: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20鄰南勢10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20鄰南勢10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1. 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
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
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
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
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
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其他證明文件:凡持有政府機關及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
證明文件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須符合「C401030皮革、毛皮整製業」、「C402030
皮革、毛皮製品製造業」、「CK01010製鞋業、小類項目「C401皮革、毛皮整製
業」、「C402皮革、毛皮製品製造業」、「F104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
批發業」、「F204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CK01製鞋業」
其中一項或與本案標的製造、買賣相關。
(二)廠商納稅證明:
營業稅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
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
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
業稅繳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之代表須攜帶投標代理人委任書正本到場。
(二)領標:
1.親自領取:請於公告規定時間內,向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總務科承辦人:李士文,索取時酌收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南勢100號,電話:037-361510#116。
2.郵遞領取:請附貼足55元回郵郵資之大信封,註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姓名,備註索取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職員勤務用皮鞋72雙財物採購案」招標文件,郵寄至「360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南勢100號-總務科」,索取時酌收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信封內檢附郵政匯票,抬頭為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
3.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ww.pcc.gov.tw)下載「職員勤務用皮鞋72雙財物採購案」標案。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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