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2611711分機303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4/07 17: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4/08 15: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二號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投標資格如下:
(1) 已立案且經評鑑合格設有社工師之醫療院所。
(2) 依法登記之精神醫療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心理諮商輔導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
(3) 依法登記可提供合格社工人員之機關(構)、學校、相關學(協)會及財團法人基金會等。
(4) 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5) 依法設置之社工師事務所或其他專業機構。
2. 自然人投標資格(符合其一即可):
(1) 具社工師執照。
(2) 具社工師應考資格(請參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3.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相關專業資格)。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若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將視為無效。) (自然人免予提供)
(2) 自然人投標時須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學歷證件影印本或社工師執照影本。
4.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自然人免予提出)
5. 企劃書1式6份(自然人依評選標準自然人指定評選內容撰寫企畫書,自傳及履歷表請編入計畫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4-02T03:26:16+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投標資格如下: (1) 已立案且經評鑑合格設有社工師之醫療院所。 (2) 依法登記之精神醫療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心理諮商輔導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 (3) 依法登記可提供合格社工人員之機關(構)、學校、相關學(協)會及財團法人基金會等。 (4) 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5) 依法設置之社工師事務所或其他專業機構。 2. 自然人投標資格(符合其一即可): (1) 具社工師執照。 (2) 具社工師應考資格(請參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3.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相關專業資格)。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若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將視為無效。) (自然人免予提供) (2) 自然人投標時須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學歷證件影印本或社工師執照影本。 4.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自然人免予提出) 5. 企劃書1式6份(自然人依評選標準自然人指定評選內容撰寫企畫書,自傳及履歷表請編入計畫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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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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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社工師2名勞務承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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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3-健康及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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