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 |
|---|---|
| 機關代碼 | 3.11.94.3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劉漢文 |
| 聯絡電話 | (04)23803642#118 |
| 機關地址 | 408臺中市南屯區春社里培德路3號 |
| 傳真號碼 | (04)2384481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3,583,17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契約採購有效期間為1年,即自民國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 12月31日止,期滿後如次期主辦招標機關尚未完成採購決標時,廠商仍須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以換文方式處理,免召開議價會議)繼續履約至次期決標日或至107年2月28日止,採購數量僅為預估數,仍以實際採購數量為準。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是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408臺中市南屯區春社里培德路3號、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總務科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欲郵寄索取者請將回郵大信封寫好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52元郵票寄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總務科(請註明標案名稱),本標案亦提供電子領標,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2/0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2/07 10:00 |
| 開標地點 | 408臺中市南屯區春社里培德路3號、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行政大樓2樓第一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5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08臺中市南屯區春社里培德路3號、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須具有從事本案醫療業務行為或醫療相關領域之經驗或實務)。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它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已修正「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2項規定「第一款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得標廠商需於決標後7個日曆天內,檢送放射師及胸腔專科醫師執業登記證明資料送本所複審備查。 2.X光巡迴車數位X光儀器設備須符合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規範(得標廠商需檢附X光機及數位影像機醫療器材許可證各1份)。 3.X光巡迴車行照須登載有醫療特種車之字樣,非拼裝貨車改裝之車輛。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0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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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