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 |
|---|---|
| 機關代碼 | 3.11.94.3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謝涵晶 |
| 聯絡電話 | (02)86666432#180 |
| 機關地址 | 231新北市新店區莒光路42號 |
| 傳真號碼 | (02)2212601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06.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非營利組織或受刑人之貨品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有效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止。期滿後如次期主辦招標機關尚未完成本類副食品採購決標時,機關於徵求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續行履約至次期決標日,最長2個月為期限;或履約已逾個別機關之預算金額時,機關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繼續履約。後續擴充金額為預算金額之30%以內。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2/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是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1/03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1/04 10:00 |
| 開標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莒光路4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一定金額:詳03.投標標價清單-綜合食品類(請廠商自行計算)。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莒光路4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1年1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經營銷售與本案採購有關副食品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 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規定勾選並加蓋負責人及廠商印章。 (五)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填寫並加蓋負責人及廠商印章。 (六) 標價清單正本:填寫並加蓋負責人及廠商印章。 (七) 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八) 委託代理授權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可免付)。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經營銷售與本案採購有關副食品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以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之登記資料投標。) 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二)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除合作社廠商外,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規定勾選並加蓋負責人及廠商印章。 (五)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填寫並加蓋負責人及廠商印章。 (六) 標價清單正本:填寫並加蓋負責人及廠商印章。 (七) 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八) 委託代理授權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可免付)。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 4 |
|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 紫菜 |
|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 1110 |
| 受理單位:單位 | 公斤 |
|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 180,93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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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