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 |
|---|---|
| 機關代碼 | 3.11.94.2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莊佳成 |
| 聯絡電話 | (06)9211151#1506 |
| 機關地址 | 885澎湖縣湖西鄉鼎灣村一之一號 |
| 傳真號碼 | (06)921836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5/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85澎湖縣湖西鄉鼎灣村一之一號(本監總務科-採購組)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5/1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5/19 11:10 |
| 開標地點 | 885澎湖縣湖西鄉鼎灣村一之一號(本監禮堂)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詳如押標金繳納清單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85澎湖縣湖西鄉鼎灣村一之一號(本監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6年7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凡經營與本次採購標的有關之業別廠商,領有政府核發畜產品(禽肉)買賣業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所提證明文件,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二、稅捐機關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三、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 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四)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投標標價清單。(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押標金、同意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至本監總務科領取。 2.函索者,需自備大型回郵信封並書明領取採購標的名稱(信封上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自行估計郵遞時間貼足回信郵資)。 3.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4.現場領標或函索者,為避免誤觸投標須知第50條,三用文件請勿用影印投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0 |
| 品項名稱 | 棒腿在大腿關節部位分切至骨輪後,將脛關節切斷,然後再將膝關節分切之部位,不得有瘀血及骨折,每支淨重125公克以上,170公克以下,每公斤約6-8支,符合CAS認證之優良食品。 |
| 預估數量 | 15000 |
| 單位 | 公斤 |
| 預算金額_2 | 1,875,0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預估數量_2 | 1800 |
| 預算金額_3 | 243,000元 |
| 品項編號_3 | 3 |
| 品項名稱_2 | 脊椎現宰溫體豬之豬龍骨部位,切塊,大小適中。 |
| 預估數量_3 | 1500 |
| 預算金額_4 | 67,500元 |
| 品項編號_4 | 4 |
| 品項名稱_3 | 豬小腸豬之豬小腸,腸內清洗乾淨無異味,不含水。 |
| 預算金額_5 | 90,000元 |
| 品項編號_5 | 5 |
| 預估數量_4 | 3000 |
| 預算金額_6 | 189,000元 |
| 品項編號_6 | 6 |
| 品項名稱_4 | 小 腩 排含胸骨、肋骨、肋軟骨、肋間肌肉及部份腹脅肉,覆肉0.3公分,切成寬3至4公分之塊狀,3公斤包裝。 |
| 預算金額_7 | 255,000元 |
| 品項編號_7 | 7 |
| 品項名稱_5 | 里肌大排不帶骨里肌肉調味製成,每公斤約10-12片,符合CAS優良農產品。 |
| 預估數量_5 | 600 |
| 預算金額_8 | 87,000元 |
| 品項編號_8 | 8 |
| 品項名稱_6 | 冷凍火鍋羊肉片不得摻混其他肉類,解凍滲出液4%以下,進貨時需檢附進口證明。品質新鮮,切成厚0.2公分之薄片,含可見脂肪率不超過10%以下,1公斤包裝。 |
| 預估數量_6 | 300 |
| 預算金額_9 | 66,000元 |
| 品項編號_9 | 9 |
| 品項名稱_7 | 帶骨清肉雞丁以光雞去頭、腳、翅、內臟,連皮帶骨切塊,頸部含量不得超過10%,塊丁長寬各3至5公分。符合CAS認證之優良食品。 |
| 品項名稱_8 | 鴨塊丁以全鴨去頭、腳、翅、內臟,連皮帶骨切塊,頸部含量不得超過10%每公斤12至20塊。符合CAS認證之優良食品。 |
| 預算金額_10 | 187,500元 |
| 品項編號_10 | 11 |
| 品項名稱_9 | 雞胸排新鮮帶皮胸部切塊,且不得有異味,每公斤8—10塊,每塊100公克以上至125公克以下,符合CAS認證之優良食品。 |
| 預算金額_11 | 57,000元 |
| 品項編號_11 | 12 |
| 預估數量_7 | 500 |
| 預算金額_12 | 65,000元 |
| 品項編號_12 | 13 |
| 品項名稱_10 | 三節翅從翅膀上腕至翅膀尖端全部,不可有斷支,每支淨重80公克以上,100公克以下。每公斤約10-12隻,符合CAS認證之優良食品。 |
| 預算金額_13 | 315,000元 |
| 品項編號_13 | 14 |
| 品項名稱_11 | 肉雞雞腳由脛排關節裁成,去除角質層,無骨折、硬繭及臭腳,每支28公克至30公克,不得有瘀血現象,每公斤約35隻,符合優良食品。 |
| 截標時間 | 106/05/1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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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