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非營利組織或受刑人之貨品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機關保有自履約期限屆滿之日起2個月內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其預估增購金額上限為各項預算金額30%,增購品項、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數量依機關實際需求供貨(擴充預算金額30%為2,278,372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11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13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1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132號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從事與本採購性質相關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1】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若廠商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則本項廠商資格不合格。(於詳見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印本。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有效之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如僅參與投標醫療衛材項目者免附)。
藥商或醫療器材等相關行業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
押標金(附票據或匯票或保證書或收據影印本)。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機關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含電子檔)。
如投標標價清單下列品項需檢附經行政院衛福部核可有效之下列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
(1)K他命檢驗試劑
(2)甲基安非他命&嗎啡2合1檢驗試劑
(3)血糖檢驗試紙
(4)驗孕試劑HCG(+)
(5)耳溫槍
其他須知:
(一)請詳閱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內應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二)以上報價含稅,報價單一律以本監規定之規格為準;承包廠商履約之藥物並應符合cGMP國家標準。
(四)電子檔(空白之投標標價清單)經檢查確實可用後,投標廠商應辦理下列事項:
1.於投標標價清單中各價格欄位,鍵入該項目之單價價格。
2.鍵入各項目之數量及價格後投標廠商不得變更原有之欄位。
(五)招標機閞就招標文件中之相關規定有所變更或補充時,除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外,得視需要換電子檔,並要求投標廠商應確實按規定辦理。
(六)投標廠商完成空白投標標價清單鍵入工作後列印之,並將列印文件內總價以中文大寫填入標單預留欄內;投標廠商應將列印文件裝訂成冊,並依規定將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名稱填入預留欄及加蓋印信後,併電子檔裝入「標單封」或「標封」內投標。
(七)投標廠商投標時標單封(標封)內未附電子檔(Excel電子檔)及列印文件(投標標價清單)者或電子檔有感染病毒(或損壞)之情事等,將視為資格不符無效標,不得決標予該廠商。
(八)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異議請與總務科承辦人:羅瑞達聯繫,電話:08-7785438#124、傳真:08-7782939、地址: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132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Menthol 13.5mg+Camphor 96mg+Methyl Salicylate 2.2mg+Turpentine oil 3.6mg+Eucalyptus oil 13mg
品項名稱_4
Chlormezanone 100mg
品項名稱_6
Dimenhydrinate 50mg
品項名稱_7
Loperamide 2mg(排裝)
品項名稱_8
Nitroglycerine 0.6mg
品項名稱_13
Lorazepam 1cc/amp
品項名稱_14
Fluocinonide 0.5%
品項名稱_15
Sulfamethoxazole 4% oph sol'n
品項名稱_16
Tetracycline 1% oph oint
品項名稱_20
Triclosan 0.5%潔膚液
品項名稱_22
Benzalkonium chloride solution(環境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