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11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一號
開標地點
711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一號 臺南監獄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矯正機關作業基金-臺南監獄412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1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一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倘有違法或違約行為並經其他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投標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案之採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對招標文件有疑義,洽本監總務科謝科員,聯絡電話06-2781116轉230。 (二)依據「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如因颱風等災變,經行政院或臺南市政府宣佈本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時間代之。
(三)本監政風室受理檢舉電話:(06)2781141。
(四)投標文件請依「投標廠商應備文件表」之文件順序排放入信封,以利作業。
(五)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內應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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