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非營利組織或受刑人之貨品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11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1號總務科
開標地點
711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1號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矯正機關作業基金-臺南監獄412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1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1號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自來水管承裝商
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機械設備製造業
機械安裝業
機電工程業
綜合營造業
土木包工業
電氣承裝業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倘有違法或違約行為並經其他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投標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案之採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對設計圖說、契約規範及安裝說明規格有疑義,請洽本監總務科顧導師,聯絡電話06-2781880。
(二)開標後由機關人員審查投標文件。投標文件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視為不合格,不得參加比、減價。
(三)決標標價以中文大寫總價為準(「標價清單」與「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總標價中文大寫金額不相符時,以金額較低者為準),且經審查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價廠商,為得標廠商。
(四)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內應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五)因颱風等災變,經行政院或臺南市政府宣佈本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停止上班半日或一日均適用),其它狀況均照原定時間截標及開標。
(六)本案提供電子領標;本案不允許電子投標。
1.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監通知再行提出。
2.廠商自電子系統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後,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或竄改。
(七)投標廠商得至現場查勘確認施作內容,廠商投標前應充分瞭解本案現場情況,四周環境工作特性,諸如各項現有建築、輸電等設施及現場安裝之施作內容,有關本案規格或申請現場查勘,請洽總務科-顧導師,聯絡電話:06-278188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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