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自決標次日起1年內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其預估增購金額上限為預算金額30%,擴充數量或金額,經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續約核算付款,數量依機關實際需求供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1嘉義縣鹿草鄉豐稠村維新新村一號(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50元/現購現付
開標地點
嘉義縣鹿草鄉豐稠村維新新村1號。(行政大樓2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1嘉義縣鹿草鄉豐稠村維新新村一號(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非營利事業(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廠)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商業或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依經濟部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廠商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網站或直轄縣、市政府資料網站查詢登記證明文件列印以供審查,若廠商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則本項廠商資格不合格。
#2有申請加入「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以公告方式邀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廠比價或議價,其目的為促進上開機構者就業、自立更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總務科)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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