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高檢署總務科梁小姐(電話:02-23713261#6120,傳真:02-23754415)購買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現場繳納。
開標地點
本署2樓簡報室(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至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收發室收(請由台北市博愛路127號進入)
履約期限
自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領有得提供本案採購標的相關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證明文件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投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三)廠商類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通信網路整合系統工程規劃設計或供應及安裝等業務。
2.電子資訊供應、資訊軟體服務業。
3.保全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總務科梁小姐、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電話:02-23713261分機6120、傳真:02-2375441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