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7號3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7號4樓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工程技師事務所、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或具有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符合公共工程委員會登記之工程顧問公司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文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建築師開業證書。
(3)技師執業執照。
(4)有效期間之公會會員證書。
3.納稅證明文件
4.信用證明文件
5.委託授權書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投標標價清單
8.切結書(正本,即「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後附廠商切結書1(自行執業)、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9.企劃書1式8份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投標文件業經部份修正,包含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需求說明書、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草案、權責分工表並加入非工程專責機關辦理工程參考手冊(105_11月版)。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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