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2/02/07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私立真理大學 |
|---|---|
| 機關代碼 | 3.10.90.2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藍振輝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6212121#1346 |
| 機關地址 | 251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 |
| 傳真號碼 | (02)2620523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條 |
| 辦理方式 | 補助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 補助金額 | 3,533,573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2/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是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否 |
| 原因 | 設備條件不足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51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總務處採購組辦公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100元,每家廠商現領一份,詳附加說明。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2/17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2/18 10:00 |
| 開標地點 | 251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台北校區總務處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壹拾捌萬伍仟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專人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至25103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總務處採購組收。以指定送達時間為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90個日曆天內竣工,履約交貨完工且符合契約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公會會員之證明文件。 3.承攬工程手冊。 4.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 5.廠商現場會勘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附加說明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具有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合法之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公會會員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檢附當年度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3.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 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4.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廠商現場會勘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投標前應至現場會勘,投標時需應檢附現場勘查證明文件。 6.廠商實績證明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曾承包古蹟或歷史建築工程,且完成(或施工中)2件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工程實績證明,並出具完工驗收證明(未完工者出具工程契約影本)。 7.工地負責人之證明文件: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之規定應檢附累積三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古蹟修復工程工 地負責人經驗證明文件。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 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8.瓦作匠師之證明文件: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之規定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1)依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 之保存者。(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9.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10.其他應檢附資料: (1)廠商聘用各類人員名冊。 (2)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簡歷表。 (3)瓦作匠師簡歷表。 (4)參與切結同意書。 (5)擬聘用各類人員身分證浮貼表。 |
|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親自領取:請於本校上班時間內,至總務處採購組辦公室領取招標文件。 2.通訊領取:於領標期間內,將欲領取之購案名稱及回郵信封(請填妥回郵地址及收件人姓名並貼足郵資),以掛號或快遞等方式逕寄25103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總務處採購組。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有延誤時效,本校概不負責。 |
| 其他 | 請投標廠商應於上班時間領標及投標,本校111年2月11日星期五因學校休假不提供領標及投標,上班時間上午八時至中午十二時,下午為一時至五時。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私立真理大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2/1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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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私立真理大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