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中華大學學校財團法人中華大學 |
|---|---|
| 機關代碼 | 3.10.90.1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麗芬 |
| 聯絡電話 | (03)5186313 |
|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香山區五福路二段707號 |
| 傳真號碼 | (03)537355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條 |
| 辦理方式 | 補助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 教育部 |
| 補助金額 | 5,132,22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5/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否 |
| 原因 | 人力不足。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00新竹市香山區五福路二段707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工本費500元至本校事務出納組繳費;郵寄請附上國內快捷郵票或郵資25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5/1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5/12 14:00 |
| 開標地點 | 300新竹市香山區五福路二段707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5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0新竹市香山區五福路二段707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1 年 11 月 30 日以前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資格:營業項目需具備資訊軟體服務業有關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2.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關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做為資格證明文件。 2.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2.4相關證書:ISO 27001資訊安全管理認證證書,CCNA及CCNP該工程師須為投標廠商正式員工(附勞保證明)。 三、詳如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投標廠商因投標所需之任何費用,不論本校有無決標,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2)投標廠商提出之定型化產品型錄或說明書,應避免附有任何與商業條款有關文字,如附有此等文字,視同未附記。 (3)郵購招標文件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工本費概不退還。 (4)郵購者掛號郵寄新竹市五福路二段707號『中華大學採購與文書組』收,封面請註明『購買招標文件』及『案號』字樣並附上工本費500元及國內快捷郵票或郵資250元。本組於收到該款項後,隨即以國內快捷寄發全套招標文件。收件人姓名及地址務必繕寫清楚,否則無法投遞者恕不負責。 (5)廠商投標時一律使用本校販售之投標文件(不得影印掃描)投標且不得使用前次招標文件,違者一律判不合格 (6)本校所發之招標文件,廠商應檢閱點清,如有遺漏,應即請本校補足。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如有規格疑義請洽中華大學圖資處教學資源組-江漢清 電話:03-5186233。 (7)本採購使用政府單位之獎勵、補助經費辦理,廠商不得使用中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中華大學學校財團法人中華大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5/1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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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中華大學學校財團法人中華大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