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111-03-111017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國際大樓消防火警受信總機變更汰換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決標日:111/09/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光明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4,000
原始預算
$ 184,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謝忠勝
聯絡電話 (02)27376169
機關代碼 3.10.4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人 謝忠勝
聯絡電話 (02)27376169
傳真號碼 (02)2737625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9 14:00
開標時間 111/08/09 14:3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B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或技術服務契約第8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臺北市政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電子領標者應檢附)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四、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以內) 五、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消防設備師事務所 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消防設備) 技師公會會員證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技師執業執照:消防設備 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契約生效次日起10日內依契約第9條約定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送達甲方審查。乙方應於契約生效次日起20日內完成初步設計內容,送達甲方審(抽)查。乙方應於初步設計經甲方審定或通知次日起30日內完成詳細設計內容,送達甲方審(抽)查。招標文件:乙方應於詳細設計經甲方審定或通知次日起7日內完成招標文件內容,送達甲方審(抽)查。(餘詳契約第8條) 2.其餘詳技術服務契約、投標須知等相關招標文件。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8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8月4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票據信用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9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0.4
聯絡人
謝忠勝
聯絡電話
(02)27376169
機關代碼
3.10.4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人
謝忠勝
聯絡電話
(02)27376169
傳真號碼
(02)2737625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9 14:00
開標時間
111/08/09 14:3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B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或技術服務契約第8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臺北市政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電子領標者應檢附)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四、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以內) 五、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消防設備師事務所 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消防設備) 技師公會會員證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技師執業執照:消防設備 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契約生效次日起10日內依契約第9條約定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送達甲方審查。乙方應於契約生效次日起20日內完成初步設計內容,送達甲方審(抽)查。乙方應於初步設計經甲方審定或通知次日起30日內完成詳細設計內容,送達甲方審(抽)查。招標文件:乙方應於詳細設計經甲方審定或通知次日起7日內完成招標文件內容,送達甲方審(抽)查。(餘詳契約第8條) 2.其餘詳技術服務契約、投標須知等相關招標文件。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8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8月4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票據信用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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