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冷凍空調工程業丙等(含以上)
2.特定資格:無
應檢附證件: 1.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2.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信用證明 6.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補充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本工程決標次日起5日內開工,開工日起至105年11月14日前竣工。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0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0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其餘詳契約及投標須知等相關文件。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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