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主管機關核發之清除(理)、處理許可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相關內容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得標廠商應自行處理或委託主管機關許可處理之機構處理本校實驗室廢棄物。
2.本案採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契約價金之給付,依決標後清運單價、實際清運數量結算給付。
3.本案預估廢棄藥品清理量C-0299約215公斤、C-0399約1362公斤,不明化學藥品清理量B-0399約為697公斤,總重約為2274公斤,依實際數量酌增減清運量,不保證清理量。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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