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5-02-105042 已決標公告

圖書館環境設施改善工程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決標日:106/0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環室內裝修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65,885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965,885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黃建順
聯絡電話 (02)27303237
機關代碼 3.10.4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人 黃建順
聯絡電話 (02)27303237
傳真號碼 (02)2737625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2 09:00
開標時間 106/01/12 09:30
開標地點 本校總務處營繕組會議室(本校行政大樓地下一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07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本校收發室(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請註明:營繕組標單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 應檢附證件:1.承攬工程手冊(屬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應檢附);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3.投標廠商聲明書;4.廠商納稅證明;5.廠商信用證明;6.廠商資料調查表;7.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8.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補充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洽辦機關名稱:無 2.洽辦機關地址:無 3.開標方式:一段投標分段開標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預定決標日期:由招標機關另行通知 6.預付款給付:無 7.ˇ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百分之十 ˇ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百分之三  預付款還款保證金額度:無 8.本標的本校無委託監造 9.本系統已自動刊載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招標a.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案招標機關,電話傳真地址同上。b.檢舉受理單位:(a) 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27328888,地址:台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b)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02)29171111,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c)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聯絡電話:0800-286-586,地址: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02)2562-1156。 (d)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80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10.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僅電子領標) 11.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否則無效,詳補充投標須知,惟請於申辦時要求查覆單位確實加蓋上述三枚圖章。 12.本案預定於開標(資格標)當日下午3時30分召開評審會議。 13.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14.補充說明:本次公告係減項後重新上網招標,主要刪除原案內照明設備及防颱型鋁企口天花2工項,標案採購金額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0.4
聯絡人
黃建順
聯絡電話
(02)27303237
機關代碼
3.10.4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人
黃建順
聯絡電話
(02)27303237
傳真號碼
(02)2737625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2 09:00
開標時間
106/01/12 09:30
開標地點
本校總務處營繕組會議室(本校行政大樓地下一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07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本校收發室(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請註明:營繕組標單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 應檢附證件:1.承攬工程手冊(屬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應檢附);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3.投標廠商聲明書;4.廠商納稅證明;5.廠商信用證明;6.廠商資料調查表;7.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8.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補充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洽辦機關名稱:無 2.洽辦機關地址:無 3.開標方式:一段投標分段開標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預定決標日期:由招標機關另行通知 6.預付款給付:無 7.ˇ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百分之十 ˇ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百分之三  預付款還款保證金額度:無 8.本標的本校無委託監造 9.本系統已自動刊載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招標a.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案招標機關,電話傳真地址同上。b.檢舉受理單位:(a) 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27328888,地址:台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b)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02)29171111,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c)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聯絡電話:0800-286-586,地址: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02)2562-1156。 (d)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80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10.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僅電子領標) 11.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否則無效,詳補充投標須知,惟請於申辦時要求查覆單位確實加蓋上述三枚圖章。 12.本案預定於開標(資格標)當日下午3時30分召開評審會議。 13.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14.補充說明:本次公告係減項後重新上網招標,主要刪除原案內照明設備及防颱型鋁企口天花2工項,標案採購金額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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