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臺北大學 |
|---|---|
| 機關代碼 | 3.10.34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鍾天祥 |
| 聯絡電話 | (02)86741111#66273 |
| 機關地址 |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
| 傳真號碼 | (02)8671804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137,418,454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7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4/12/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50元 |
| 文件代收費 | 25元 |
| 總計 | 57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立臺北大學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總務處採購組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金,工本費新台幣2,000元整(僅提供電子檔案,無書面資料)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4/12/24 09:30 |
| 開標時間 | 104/12/24 10:30 |
| 開標地點 |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4樓第四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2,500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三峽校區行政大樓1樓公文交換中心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0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僅得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擇一方式參與,所組施工團隊擇一組資格,且投標廠商須為符合政府登記合格之: 第一組:施工團隊基本資格 1.建築工程:甲級(等)綜合營造業。 2.水電工程:甲級(等)電氣承裝業。 3.空調工程:甲級(等)冷凍空調工程業。 第二組:施工團隊基本資格 1.建築工程:甲級(等)綜合營造業。 2.水電工程:甲級(等)電氣承裝業及甲級(等)自來水管承裝業。 3.空調工程:甲級(等)冷凍空調工程業。 並具備合格證件,無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形者。 (一)單獨投標:投標廠商須符合任一組施工團隊「基本資格」所列各項條件。 (二)共同投標: 1.本採購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2.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各別須符合「基本資格」所列各項條件。 3.參與共同投標廠商應依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資格注意要點」辦理,並簽署「共同投標協議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 已訂定審查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等審查條件辦理評定廠商履約能力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 (一)領購時間:公告日起至104年12月24日上午09時30分止。 (二)工本費:全份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0元整(僅提供電子檔案,無書面資料),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三)親自領購:請於領購期間之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4至17時)內,先至國立臺北大學總務處出納組(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繳費後,憑收據至採購組領標,逾期概不受理。 (四)電子領標,工本費新台幣500元整。 本次招標作業為提高廠商投標意願,本校檢討修訂部份招標文件內容,以增進採購效率,如下: 1.投標標單中有關土石方外運折價部份,修訂為校內堆置處理,本校自行拍賣,減少對主建築工程施工之影響。 2.審查項目之"施工團隊之實績"部份,將其實績內涵明確定義,並修訂其配分比率,避免文義不明,影響廠商備標及投標意願。 3.考量物價有可能下行之情事,爰將契約中有關物價調整方式修訂為"不依物價指數變動情形調整工程款",降低廠商施工成本,俾增加投標意願。 4.第7次開標作業之廠商家數,依相關規定不受3家以上投標廠商限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臺北大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4/12/24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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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立臺北大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