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12-011-2 已決標公告

消防人事差勤暨119勤務指揮派遣系統功能提升案

內政部消防署 決標日:113/01/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760,000
原始預算
$ 7,784,000
底價金額
$ 7,780,000
決標折數
99.7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代碼 3.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璿穎
聯絡電話 (02)89114119#6442
機關代碼 3.1.6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聯絡人 黃璿穎
聯絡電話 (02)89114119#6442
傳真號碼 (02)8911428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2/27
原公告日 112/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10 17:00
開標時間 113/01/11 10: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第2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期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消防署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如對採購內容有疑問,請電洽 02-8195-9119 # 6926科員蕭清憶。 2.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應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請求釋疑。 3.如認為違反相關法令,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提出異議。 ======================================================== 112年12月25日修正說明:      (依112年12月21日廠商疑義辦理) (一)原案辦理時程變更,原定辦理時程約280天,實際建置約需305天,依實 務建議修正期程,並於完成系統功能建置後,於113年12月15日前完成 自建119派遣系統縣市(新北市、臺北市),並調整驗收付款為三階段。 (二)原規格限定與使用單位打卡設備連接提供匯出入功能,考量打卡設備涉 及各設備廠商,本案使用單位遍及全國數量較多,新增附加條款限定由 各使用單位協調廠商進行修改。 (三)原規格規定應用系統應隨行政院資安規定及本署人事法令修正,承商須 配合於24小時內完成,修正調整其期限。 (四)其餘規定配合修正相關說明,爰修正下列招標文件: 投標文件、標封、建議書徵求文件、規格。 ======================================================== 112年12月12日更正說明: 僅更正招標公告之欄位「履約期限」為「決標翌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未更正招標文件,故不予延長等標期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代碼 3.1.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璿穎
聯絡電話
(02)89114119#6442
機關代碼
3.1.6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聯絡人
黃璿穎
聯絡電話
(02)89114119#6442
傳真號碼
(02)8911428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2/27
原公告日
112/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10 17:00
開標時間
113/01/11 10: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第2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期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消防署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如對採購內容有疑問,請電洽 02-8195-9119 # 6926科員蕭清憶。 2.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應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請求釋疑。 3.如認為違反相關法令,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提出異議。 ======================================================== 112年12月25日修正說明:      (依112年12月21日廠商疑義辦理) (一)原案辦理時程變更,原定辦理時程約280天,實際建置約需305天,依實 務建議修正期程,並於完成系統功能建置後,於113年12月15日前完成 自建119派遣系統縣市(新北市、臺北市),並調整驗收付款為三階段。 (二)原規格限定與使用單位打卡設備連接提供匯出入功能,考量打卡設備涉 及各設備廠商,本案使用單位遍及全國數量較多,新增附加條款限定由 各使用單位協調廠商進行修改。 (三)原規格規定應用系統應隨行政院資安規定及本署人事法令修正,承商須 配合於24小時內完成,修正調整其期限。 (四)其餘規定配合修正相關說明,爰修正下列招標文件: 投標文件、標封、建議書徵求文件、規格。 ======================================================== 112年12月12日更正說明: 僅更正招標公告之欄位「履約期限」為「決標翌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未更正招標文件,故不予延長等標期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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