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RT105-0012 已決標公告 未達公告

國道1號永康交流道聯絡道工程委託測量作業

💰 預算金額: NT$ 30萬
⚖️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05/12/29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6/12/28 17:00 | 開標:2016/12/29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16/12/14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6/12/14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鉅識測繪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3,000
原始預算
$ 296,000
底價金額
$ 286,000
底價標比
95.45 %
預算折數: 92.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宜旻
聯絡電話 (07)2212425#321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傳真號碼 (07)215407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南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200元整、郵資費72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5/12/28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9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期30日曆天、第二期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署署制契約,且本署署制契約內容參考工程會之範本而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立案登記設立之本國測繪業者,應領有測繪業登記證並加入登記所在地之技師公會或同業公會,依法令得提供測量服務之測量技師事務所、公司、技術顧問機構。 前項測繪業登記所在地無地方性之技師公會或同業公會者,得加入全國性之技師公會或同業公會。 2.各廠商應擁有具測量技師執業執照之專任技師,該技師並應加入執業所在地之技師公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洽購: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辦公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至本處1樓行政室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3樓道南隊不具名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費200元、郵資72元。函購信內註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cm)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廠商名稱,連同招標文件費及郵資(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內政部營建署」)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證)。
其他 1.開標時請廠商依投標須知授權規定派代表出席,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它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採購案接受疑義、異議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聯絡電話:07-2212425分機321、傳真:07-2154077及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3.本案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內政部營建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應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各期工期如下: (一)第一期:「國道1號永康交流道聯絡道工程委託測量作業(3-60-20m道路,長和路2段路口至長和路2段12巷口道路)」等道路測量作業自開工日起30日曆天完成(含測量及整理、繪圖時間,但不包含甲方檢測時間)。 (二)第二期:「國道1號永康交流道聯絡道工程委託測量作業(南133線道路,長和路2段12巷口至國道8號)」道路測量作業自開工日起40日曆天完成(含測量及整理、繪圖時間,但不包含甲方檢測時間)。本案決標後,若國道1號永康交流道聯絡道工程(南133線道路,長和路2段12巷口至國道8號)甲方未於106年12月31日前書面提供定線資料,則該工程測量作業不予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宜旻
聯絡電話
(07)2212425#321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傳真號碼
(07)215407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南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200元整、郵資費72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5/12/28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9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期30日曆天、第二期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署署制契約,且本署署制契約內容參考工程會之範本而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立案登記設立之本國測繪業者,應領有測繪業登記證並加入登記所在地之技師公會或同業公會,依法令得提供測量服務之測量技師事務所、公司、技術顧問機構。 前項測繪業登記所在地無地方性之技師公會或同業公會者,得加入全國性之技師公會或同業公會。 2.各廠商應擁有具測量技師執業執照之專任技師,該技師並應加入執業所在地之技師公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洽購: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辦公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至本處1樓行政室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3樓道南隊不具名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費200元、郵資72元。函購信內註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cm)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廠商名稱,連同招標文件費及郵資(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內政部營建署」)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證)。
其他
1.開標時請廠商依投標須知授權規定派代表出席,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它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採購案接受疑義、異議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聯絡電話:07-2212425分機321、傳真:07-2154077及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3.本案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內政部營建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應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各期工期如下: (一)第一期:「國道1號永康交流道聯絡道工程委託測量作業(3-60-20m道路,長和路2段路口至長和路2段12巷口道路)」等道路測量作業自開工日起30日曆天完成(含測量及整理、繪圖時間,但不包含甲方檢測時間)。 (二)第二期:「國道1號永康交流道聯絡道工程委託測量作業(南133線道路,長和路2段12巷口至國道8號)」道路測量作業自開工日起40日曆天完成(含測量及整理、繪圖時間,但不包含甲方檢測時間)。本案決標後,若國道1號永康交流道聯絡道工程(南133線道路,長和路2段12巷口至國道8號)甲方未於106年12月31日前書面提供定線資料,則該工程測量作業不予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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