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廠商如履約期間服務情形良好,本機關得洽原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1年,內容如下:
1.預估擴充期間上限: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預估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12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3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3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合法登記立案,未受停權處分,且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車輛租賃)相關之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所需經費,若立法院審議或其他因素未通過,減少或延遲審議通過等,則本署有權暫停或解除(或提前終止)契約或減租,並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2.契約期間,若遇政府組織改造本署中部辦公室隸屬機關變更,必須更換立約機關名稱或必須減少租賃數量時,期相關配合契約內容更換或修改,得標廠商不得拒絕,並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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