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C303-01-08-6409-311-0 已決標公告 巨額採購

前鎮漁港多功能水產品運銷中心統包工程

💰 預算金額: NT$ 20.48億
⚖️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10/11/10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1/10/07 09:00 | 開標:2021/10/07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5,0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甲級營造 ❄️ 冷凍空調 ⚡ 電器承裝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21/09/29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1/09/29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48,500,000
原始預算
$ 2,048,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預算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秀蘭
聯絡電話 (02)87712837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傳真號碼 (02)877128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400,685,53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45.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29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0/05/1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1樓為潔淨型早市漁貨批發市場,2至4樓為農漁產品商業展售、餐飲與魚文化推廣使用。1樓屋頂規劃有大型景觀休憩平臺(簡稱天際線廣場),作為停車、動線串連與觀光休憩使用。 本案預計改善過去卸魚及水產交易之作業環境及衛生條件,以滿足現代食品衛生安全所需,以及符合歐盟等國際衛生標準,區隔卸魚及批發零售場域、優化市場廢汙水系統。 此外,隨著漁業資源利用方式調整,漁業產業宜逐步朝六級化方向發展,以結合產、銷、用之思維,導入文化教育及休憩,拓展水產品之附加價值。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系統使用費 160元
文件代收費 80元
總計 1,84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0/10/07 09:00
開標時間 110/10/07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B1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本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70日曆天(餘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共同投標廠商: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一)廠商資格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個別廠商(兼具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乙等冷凍空調業)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2.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乙等冷凍空調業及開業建築師五家以內異業共同投標。 3.甲等綜合營造業(合於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乙等冷凍空調業等三家以內專業廠商資格為分包商)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二)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於得標後列入契約,如協議書內容與契約規定不符者,以契約規定為準。協議書內容須以中文書寫,且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三)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單獨對本工程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之成員。 二、單一廠商投標: (一)廠商類別: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各類專業分包商: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 1.開業建築師 2.甲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4.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 三、設計廠商如為2名以上開業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具名參與投標,並負履約之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施工條件並無採用特殊工法、技術或設備,且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涉及廠商能力、人力及財務實績等已納評選項目,無需再訂定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0年12月29日(預定決標日110年11月29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0年9月29日至110年10月7日止。 2.地點:本署工務組(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3.費用:標單費800元,郵資210元。 4.方式:(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 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其它】: 1.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2.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台幣:20億4,850萬整。 3.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4.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5.本案係第2次招標,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署換領新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0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秀蘭
聯絡電話
(02)87712837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傳真號碼
(02)8771286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400,685,53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45.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29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0/05/1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1樓為潔淨型早市漁貨批發市場,2至4樓為農漁產品商業展售、餐飲與魚文化推廣使用。1樓屋頂規劃有大型景觀休憩平臺(簡稱天際線廣場),作為停車、動線串連與觀光休憩使用。 本案預計改善過去卸魚及水產交易之作業環境及衛生條件,以滿足現代食品衛生安全所需,以及符合歐盟等國際衛生標準,區隔卸魚及批發零售場域、優化市場廢汙水系統。 此外,隨著漁業資源利用方式調整,漁業產業宜逐步朝六級化方向發展,以結合產、銷、用之思維,導入文化教育及休憩,拓展水產品之附加價值。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系統使用費
160元
文件代收費
80元
總計
1,84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0/10/07 09:00
開標時間
110/10/07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B1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本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70日曆天(餘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共同投標廠商: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一)廠商資格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個別廠商(兼具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乙等冷凍空調業)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2.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乙等冷凍空調業及開業建築師五家以內異業共同投標。 3.甲等綜合營造業(合於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乙等冷凍空調業等三家以內專業廠商資格為分包商)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二)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於得標後列入契約,如協議書內容與契約規定不符者,以契約規定為準。協議書內容須以中文書寫,且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三)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單獨對本工程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之成員。 二、單一廠商投標: (一)廠商類別: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各類專業分包商: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 1.開業建築師 2.甲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4.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 三、設計廠商如為2名以上開業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具名參與投標,並負履約之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施工條件並無採用特殊工法、技術或設備,且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涉及廠商能力、人力及財務實績等已納評選項目,無需再訂定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0年12月29日(預定決標日110年11月29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0年9月29日至110年10月7日止。 2.地點:本署工務組(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3.費用:標單費800元,郵資210元。 4.方式:(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 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其它】: 1.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2.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台幣:20億4,850萬整。 3.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4.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5.本案係第2次招標,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署換領新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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