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5500-0101-6736-1090 已截止 巨額採購

臺南市安平漁港跨港大橋新建工程

💰 預算金額: NT$ 14.33億
⚖️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內政部營建署 公告日:110/12/27 截止日:111/01/07
⏰ 已截止投標(等待決標或開標結果) 已截止投標
本案投標收件已結束,開標與決標結果將於主管機關公報即時同步 | 截標:2022/01/07 09:00 | 開標:2022/01/07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台幣:5,0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甲級營造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無法決標(原因:未公開具體原因)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2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無法決標 0 家 未公開具體原因 檢視
無法決標 0 家 未公開具體原因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432,872,567
巨額採購

押標金
$ 50,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1/01/0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錦裕
聯絡電話 (02)87712855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傳真號碼 (02)877128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7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439元
系統使用費 144元
文件代收費 72元
總計 1,65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1/01/07 09:00
開標時間 111/01/07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本署B1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臺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2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無受停業處分 3.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4.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已採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採購,其評選項目中已列(履約能力及職業安全衛生之過去績效)配分,可由評選方式進行廠商之篩選,故不另訂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1年3月31日(預定決標日111年3月1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0年12月27日至111年01月07日止。(2)地點:本署工務組(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3)費用:標單費1000元,郵資261元,設計圖費4695元,郵資306元。(4)方式:(一)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二)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它 (1)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2)本案工程企劃書所載金額不逾新台幣:14億3,287萬2,567元整。(3) 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備註:本案係第2次招標,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署換領新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0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錦裕
聯絡電話
(02)87712855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傳真號碼
(02)8771286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7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439元
系統使用費
144元
文件代收費
72元
總計
1,65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1/01/07 09:00
開標時間
111/01/07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本署B1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臺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2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無受停業處分 3.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4.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已採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採購,其評選項目中已列(履約能力及職業安全衛生之過去績效)配分,可由評選方式進行廠商之篩選,故不另訂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1年3月31日(預定決標日111年3月1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0年12月27日至111年01月07日止。(2)地點:本署工務組(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3)費用:標單費1000元,郵資261元,設計圖費4695元,郵資306元。(4)方式:(一)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二)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它
(1)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2)本案工程企劃書所載金額不逾新台幣:14億3,287萬2,567元整。(3) 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備註:本案係第2次招標,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署換領新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07 09:00
EZBid 採購情報 贊助合作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5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ZBid 採購情報 贊助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