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5500-0101-6720-1120 已決標公告

新港社大道與南科聯絡道路口轉向改善工程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10/06/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開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1,790,000
原始預算
$ 282,140,000
底價金額
$ 275,000,000
決標折數
102.4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5131-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街道,馬路,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秀蘭
聯絡電話 (02)87712837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1.2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工務組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王秀蘭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87712837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8771286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9-5500-0101-6720-1120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新港社大道與南科聯絡道路口轉向改善工程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工程類5131-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街道,馬路,鐵路及機場跑道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採購資料: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282,140,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低標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3/23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16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8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84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27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27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107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1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本署總收文)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480工作天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甲等營造綜合業 (二)無受停業處分 (三)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四)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工程實績:於截止投標日前 5 年內完成之土木工程,其工程經費 應符合下列規定: 投標廠商單次工程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12億元,或累計工程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82億元。 (二)實收資本額不低於2,000萬元 (三)權益不低於1,900萬元 (四)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五)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六)投標廠商須依上列工程實績規定填列「工程實績詳細表」,並將相關證明資料裝入證件封內。 (七)工程實績相關證件如為影本,得標後須繳驗正本,如有不符,將取消其得標資格,並依規定陳報相關單位懲處。 三、本標案工程之採購不接受廠商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應單獨投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0年7月28日(預定決標日110年6月28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0年3月22日至110年4月27日止。 2.地點:本署工務組(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費用:標單費1,000元,郵資276元,設計圖費3,465元,郵資291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方式:(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 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其它】: 1.決標方式:以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就合於招標文件審查標準之及格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3.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營建有價料回收費: (1)挖(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挖(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為 45元/M3(實做實算),預估數量為1,875M3;1,875×45 =84,375元。 (2)結構物拆除鋼筋回收、處理、運送費(含過磅費)剩餘 價值折價為8元/㎏(實做實算)。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23T09:49:58+08:00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工務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聯絡人 王秀蘭
聯絡電話 (02)87712837
傳真號碼 (02)877128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3/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16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8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84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4/27 09:00
開標時間 110/04/27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1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1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本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8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甲等營造綜合業 (二)無受停業處分 (三)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四)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工程實績:於截止投標日前 5 年內完成之土木工程,其工程經費 應符合下列規定: 投標廠商單次工程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12億元,或累計工程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82億元。 (二)實收資本額不低於2,000萬元 (三)權益不低於1,900萬元 (四)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五)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六)投標廠商須依上列工程實績規定填列「工程實績詳細表」,並將相關證明資料裝入證件封內。 (七)工程實績相關證件如為影本,得標後須繳驗正本,如有不符,將取消其得標資格,並依規定陳報相關單位懲處。 三、本標案工程之採購不接受廠商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應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0年7月28日(預定決標日110年6月28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0年3月22日至110年4月27日止。 2.地點:本署工務組(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費用:標單費1,000元,郵資276元,設計圖費3,465元,郵資291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方式:(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 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其它】: 1.決標方式:以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就合於招標文件審查標準之及格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3.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營建有價料回收費: (1)挖(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挖(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為 45元/M3(實做實算),預估數量為1,875M3;1,875×45 =84,375元。 (2)結構物拆除鋼筋回收、處理、運送費(含過磅費)剩餘 價值折價為8元/㎏(實做實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4/27 09:00
開標日期 110/04/27 10:00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新港社大道與南科聯絡道路口轉向改善工程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工程類5131-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街道,馬路,鐵路及機場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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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秀蘭
聯絡電話
(02)87712837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1.2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工務組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王秀蘭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87712837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8771286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9-5500-0101-6720-1120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新港社大道與南科聯絡道路口轉向改善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採購資料: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282,140,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3/23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16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8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84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27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27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107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1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本署總收文)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480工作天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甲等營造綜合業 (二)無受停業處分 (三)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四)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工程實績:於截止投標日前 5 年內完成之土木工程,其工程經費 應符合下列規定: 投標廠商單次工程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12億元,或累計工程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82億元。 (二)實收資本額不低於2,000萬元 (三)權益不低於1,900萬元 (四)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五)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六)投標廠商須依上列工程實績規定填列「工程實績詳細表」,並將相關證明資料裝入證件封內。 (七)工程實績相關證件如為影本,得標後須繳驗正本,如有不符,將取消其得標資格,並依規定陳報相關單位懲處。 三、本標案工程之採購不接受廠商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應單獨投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0年7月28日(預定決標日110年6月28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0年3月22日至110年4月27日止。 2.地點:本署工務組(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費用:標單費1,000元,郵資276元,設計圖費3,465元,郵資291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方式:(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 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其它】: 1.決標方式:以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就合於招標文件審查標準之及格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3.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營建有價料回收費: (1)挖(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挖(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為 45元/M3(實做實算),預估數量為1,875M3;1,875×45 =84,375元。 (2)結構物拆除鋼筋回收、處理、運送費(含過磅費)剩餘 價值折價為8元/㎏(實做實算)。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23T09:49:58+08:00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工務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聯絡人
王秀蘭
聯絡電話
(02)87712837
傳真號碼
(02)8771286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3/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16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8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84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4/27 09:00
開標時間
110/04/27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1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1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本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8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甲等營造綜合業 (二)無受停業處分 (三)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四)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工程實績:於截止投標日前 5 年內完成之土木工程,其工程經費 應符合下列規定: 投標廠商單次工程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12億元,或累計工程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82億元。 (二)實收資本額不低於2,000萬元 (三)權益不低於1,900萬元 (四)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五)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六)投標廠商須依上列工程實績規定填列「工程實績詳細表」,並將相關證明資料裝入證件封內。 (七)工程實績相關證件如為影本,得標後須繳驗正本,如有不符,將取消其得標資格,並依規定陳報相關單位懲處。 三、本標案工程之採購不接受廠商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應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0年7月28日(預定決標日110年6月28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0年3月22日至110年4月27日止。 2.地點:本署工務組(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費用:標單費1,000元,郵資276元,設計圖費3,465元,郵資291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方式:(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 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其它】: 1.決標方式:以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就合於招標文件審查標準之及格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3.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營建有價料回收費: (1)挖(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挖(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為 45元/M3(實做實算),預估數量為1,875M3;1,875×45 =84,375元。 (2)結構物拆除鋼筋回收、處理、運送費(含過磅費)剩餘 價值折價為8元/㎏(實做實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4/27 09:00
開標日期
110/04/2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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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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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社大道與南科聯絡道路口轉向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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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31-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街道,馬路,鐵路及機場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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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1.2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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