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4000-0106-0000-1940 已決標公告

基隆市和平島、嘉義縣擴大縣治、臺南市柳營及臺南市官田等4座水資源回收中心設備節能延壽及除氮功能優化規劃」委託專業服務案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09/12/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艾奕康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900,000
原始預算
$ 19,800,000
底價金額
$ 18,9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賴佑循
聯絡電話 (02)89953788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聯絡人 賴佑循
聯絡電話 (02)89953788
傳真號碼 (02)8521292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10/15
原公告日 109/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0/21 17:00
開標時間 109/10/22 10:0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540日曆天,其餘履約期限詳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1)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業,營業項目具有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環境工程等。 (2)國內各大專院校、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且為土木、水利、環境工程相關之公司、機構、公會、協會、學會、財團法人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專業服務之自然人。 (3)律師事務所,負責律師應加入律師公會。 應備資格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 (2)廠商納稅證明:詳附加說明欄位。 (3)廠商聲明書(正本)。 (4)授權書(正本)(得當場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3.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 。 前項第2款,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代之。 履約期限:(一)履約期限■機關簽約次日起540天)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第一階段:乙方應於本勞務採購案簽約日次日起40日曆天內提送「工作執行計畫書」。第二階段:乙方應於本勞務採購案簽約日次日起365日曆天內提送期中報告書,應完成項目如契約表1之規定。第三階段:乙方應於本勞務採購案簽約日次日起540日曆天內提送期末報告書,應完成項目如契約表1之規定。乙方各階段所送文件,甲方認為有必要時,得退回乙方於限期內修正完成(除書面通知另有規定外,以接獲甲方發文日起15日內為限),提送甲方審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賴佑循
聯絡電話
(02)89953788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聯絡人
賴佑循
聯絡電話
(02)89953788
傳真號碼
(02)8521292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10/15
原公告日
109/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0/21 17:00
開標時間
109/10/22 10:0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540日曆天,其餘履約期限詳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1)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業,營業項目具有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環境工程等。 (2)國內各大專院校、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且為土木、水利、環境工程相關之公司、機構、公會、協會、學會、財團法人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專業服務之自然人。 (3)律師事務所,負責律師應加入律師公會。 應備資格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 (2)廠商納稅證明:詳附加說明欄位。 (3)廠商聲明書(正本)。 (4)授權書(正本)(得當場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3.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 。 前項第2款,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代之。 履約期限:(一)履約期限■機關簽約次日起540天)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第一階段:乙方應於本勞務採購案簽約日次日起40日曆天內提送「工作執行計畫書」。第二階段:乙方應於本勞務採購案簽約日次日起365日曆天內提送期中報告書,應完成項目如契約表1之規定。第三階段:乙方應於本勞務採購案簽約日次日起540日曆天內提送期末報告書,應完成項目如契約表1之規定。乙方各階段所送文件,甲方認為有必要時,得退回乙方於限期內修正完成(除書面通知另有規定外,以接獲甲方發文日起15日內為限),提送甲方審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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