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北區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300元,請自備零錢。
開標地點
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B1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1樓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國內、外登記有案之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法人團體(以上業別營業登記項目須有環境工程技術服務業、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環境檢測服務業或其他相關業務項目)、環境工程技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備註】:
一、〔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9年10月8日至截標日止。
2.地點: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行政室發包)
3.費用:
招標文件費300元整、郵資150元整。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名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標單郵資15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以行庫或郵局匯票者抬頭請寫〔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二、預算金額:新台幣九、五八四、一九0元整(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非複數決標,未訂底價最有利標(準用)得標。
四、餘詳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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