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C303-01-05-9109-111-0 已決標公告

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興建工程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11/02/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3,106,714,247
原始預算
$ 3,106,714,24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錦裕
聯絡電話 (02)87712855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工務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聯絡人 楊錦裕
聯絡電話 (02)87712855
傳真號碼 (02)877128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99,773,948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A.21.2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3,106,714,247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8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系統使用費 160元
文件代收費 80元
總計 1,84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7 09:00
開標時間 111/01/27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B1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臺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22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如下: (一)個別投標廠商:甲等綜合營造業兼具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冷凍空調業。 (二)共同投標廠商: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冷凍空調業,得四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三)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分包商: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施工作業尚無採用特殊工法、技術或設備,且以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爰無須訂定投標廠商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1年5月20日(預定決標日111年4月20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1年1月19日至111年1月27日止。(2)地點:本署工務組(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3)費用:標單費1800元,郵資321元,設計圖費25410元,郵資1338元。(4)方式:(一)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二)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它 (1)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2)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台幣:31億671萬4,247元整。(3)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4) 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本工程前於110年1月15日、110年1月26日、110年5月12日、110年5月21日、110年7月28日、110年8月13日公開招標,均未達法定家數流標,經召開檢討會議後,招標文件差異內容如下: 一、工程採購契約 1.第5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採預付款方式,預付款為契約總價15%以下,預付款金額上限已填列於補充施工說明書。 2.第7條履約期限之工程施工部分,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25日內竣工(工期不計農曆除夕及春節、星期日200天)。 二、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1.評選項目「履約能力及職業安全衛生之過去績效:(1)近【10】年內完成與本工程規模相當、性質類似之具代表性完工工程實績(含公私部門)。」,變更為近15年,配分調整為15分。 2.評選項目「各項管理規劃」,配分調整為15分。 3.評選項目「創意承諾:(2)原設計圖號A9-1~24,未納入招標文件之系統櫃,投標廠商承諾同意無償納入施工範圍內一併施作。」,系統櫃已納入預算,爰刪除該項目。 三、原計畫減項項目納入工程範圍 1.辦公區域廠製美耐板櫥櫃 2.消防撒水設備 3.施工期間新增塔式吊車 四、發包施工費 由23億8,414萬5,850元調整為31億671萬4,247元,增加 7億2,256萬8,397元。 五、有關決標事項說明 本工程修正計畫案刻正辦理審議中。倘開標時尚未完成,本署得保留決標,保留期限至111年4月20日止,若保留決標期限已屆而修正計畫未獲核定,則予廢標。 備註:本案係第2次招標,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署換領新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2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錦裕
聯絡電話
(02)87712855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工務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聯絡人
楊錦裕
聯絡電話
(02)87712855
傳真號碼
(02)8771286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99,773,948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A.21.2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3,106,714,247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8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系統使用費
160元
文件代收費
80元
總計
1,84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7 09:00
開標時間
111/01/27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B1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臺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22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如下: (一)個別投標廠商:甲等綜合營造業兼具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冷凍空調業。 (二)共同投標廠商: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冷凍空調業,得四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三)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分包商: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施工作業尚無採用特殊工法、技術或設備,且以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爰無須訂定投標廠商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1年5月20日(預定決標日111年4月20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1年1月19日至111年1月27日止。(2)地點:本署工務組(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3)費用:標單費1800元,郵資321元,設計圖費25410元,郵資1338元。(4)方式:(一)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二)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它
(1)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2)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台幣:31億671萬4,247元整。(3)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4) 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本工程前於110年1月15日、110年1月26日、110年5月12日、110年5月21日、110年7月28日、110年8月13日公開招標,均未達法定家數流標,經召開檢討會議後,招標文件差異內容如下: 一、工程採購契約 1.第5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採預付款方式,預付款為契約總價15%以下,預付款金額上限已填列於補充施工說明書。 2.第7條履約期限之工程施工部分,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25日內竣工(工期不計農曆除夕及春節、星期日200天)。 二、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1.評選項目「履約能力及職業安全衛生之過去績效:(1)近【10】年內完成與本工程規模相當、性質類似之具代表性完工工程實績(含公私部門)。」,變更為近15年,配分調整為15分。 2.評選項目「各項管理規劃」,配分調整為15分。 3.評選項目「創意承諾:(2)原設計圖號A9-1~24,未納入招標文件之系統櫃,投標廠商承諾同意無償納入施工範圍內一併施作。」,系統櫃已納入預算,爰刪除該項目。 三、原計畫減項項目納入工程範圍 1.辦公區域廠製美耐板櫥櫃 2.消防撒水設備 3.施工期間新增塔式吊車 四、發包施工費 由23億8,414萬5,850元調整為31億671萬4,247元,增加 7億2,256萬8,397元。 五、有關決標事項說明 本工程修正計畫案刻正辦理審議中。倘開標時尚未完成,本署得保留決標,保留期限至111年4月20日止,若保留決標期限已屆而修正計畫未獲核定,則予廢標。 備註:本案係第2次招標,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署換領新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27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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