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2404140分機2005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8-4000-0102-6513-1110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新北市土城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新建工程第十一標(分支管及用戶接管)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下水道工程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北區分處工務發包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二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4/29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4/30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5樓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90萬元整(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北區分處工務發包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內政部營建署工程契約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二、共同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與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得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三、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同時具有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得單獨投標。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人應價購材料預估為「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部分」648M3,「良質土石方」245M3;「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部分」係指本工程產出之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剩餘價值,由施工廠商依固定折價價值(每立方公尺新臺幣100元),「良質土石方」係指本工程產出之工作井高含量卵礫石土壤剩餘價值,由施工廠商依固定折價價值(每立方公尺新臺幣80元),且不因決標價比例調整而變動,並於估驗時依已實做數量繳交本署當次價款,本署開具收據予施工廠商。其餘詳閱投標須知18.「施工補充說明書」。
二、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9年4月23日至109年4月29日止。
2.地點: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
3.費用:
(1)分開購領:標單費300元,郵資170元;設計圖1,800元,郵資200元。
(2)合併購領:標單及設計圖2,000元,郵資30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親自購領者請自備零錢。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截止前辦公時間內(上午9:00~12:00及下午2:00~5:00)至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並貼足回信郵票(一律以快捷寄送),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三、招標文件送達方式:
1.親自送達: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下水道工程處 北區分處 工務)
2.郵遞:新北市中和區泰和街郵局第32號信箱
四、押標金:新臺幣捌佰玖拾萬元整(票據受款人:【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五、其它:
1.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3.檢舉信件 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4-23T23:57:50+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5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北區分處工務發包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二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90萬元整(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北區分處工務發包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內政部營建署工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二、共同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與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得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三、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同時具有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得單獨投標。
附加說明
一、投標人應價購材料預估為「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部分」648M3,「良質土石方」245M3;「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部分」係指本工程產出之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剩餘價值,由施工廠商依固定折價價值(每立方公尺新臺幣100元),「良質土石方」係指本工程產出之工作井高含量卵礫石土壤剩餘價值,由施工廠商依固定折價價值(每立方公尺新臺幣80元),且不因決標價比例調整而變動,並於估驗時依已實做數量繳交本署當次價款,本署開具收據予施工廠商。其餘詳閱投標須知18.「施工補充說明書」。 二、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9年4月23日至109年4月29日止。 2.地點: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 3.費用: (1)分開購領:標單費300元,郵資170元;設計圖1,800元,郵資200元。 (2)合併購領:標單及設計圖2,000元,郵資30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親自購領者請自備零錢。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截止前辦公時間內(上午9:00~12:00及下午2:00~5:00)至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並貼足回信郵票(一律以快捷寄送),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三、招標文件送達方式: 1.親自送達: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下水道工程處 北區分處 工務) 2.郵遞:新北市中和區泰和街郵局第32號信箱 四、押標金:新臺幣捌佰玖拾萬元整(票據受款人:【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五、其它: 1.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3.檢舉信件 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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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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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土城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新建工程第十一標(分支管及用戶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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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62-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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