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開標地點
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樓 (本署中區工程處)
[備註]
1.決標方式:採異質工程採購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就合於招標文件審查標準之及格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2.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08年10月8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3.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4.本案係第2次公開招標,前已購領招標文件作廢,需重新購領;電子領標者請重新下載。
[其他]
((1)本案評選委員會名單:外聘委員:古委員碧鴻、邱委員世仁、楊委員新乾;內派委員:曾委員正宗、何委員志浩、陳委員俊雄、陳委員維東。(2)開標時請廠商依投標須知授權規定派代表出席,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八十,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規定期限(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3)票據受款人應書寫:內政部營建署中區工程處317專戶。(4)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及內政部營建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或檢舉電話(02)27734496 、檢舉傳真電話(02)87712452(5)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單位:內政部營建署中區工程處、電話(04)22243165、傳真(04)22188661地址: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