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北區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5樓(北工組發包)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200元整、郵資1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5樓(北工組發包)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之公司、法人、團體或機構,並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規定或登記有案的技師事務所。
2、計畫主持人:須為大學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且具備國內公共工程(道路、橋梁)規劃或設計五年以上工作經驗之土木或結構技師。
3、參與工作團隊成員需有辦理道路工程、橋梁工程等規劃設計工作經驗之工程師,並能提供學經歷證明文件。
4、其餘相關規定詳如投標須知,並以投標須知為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前往購取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逕向本署北區工程處不具名領取。
2、通訊購取方式:請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依照「內政部營建署暨所屬各機關勞務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信內書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cm)預書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由局匯票者抬頭請寫營建署北區工程處)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3、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本案評選委員會名單:署外委員:林委員秀霞、張委員大鵬、鍾委員鴻霖、廖委員洪鈞;署內委員:游委員源順、陳委員仰洲、張委員之明。
2、規劃設計服務費用:為建造費用乘以採購法規定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所訂各級級距費率百分比上限之 95% 計算。概估規劃設計服務費為3,635,175元。
3、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宜蘭工務所黃詩弦、電話:03-9604096、傳真:03-9605489、地址:宜蘭縣五結鄉五結村自強路42巷70弄7號,並於107年12月19日前提出。
4、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政風室,檢舉信箱: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5、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更正公告:
新增領取招標文件明細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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