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302G-0203-0501-1001-A 已決標公告 查核金額

苗栗縣苗栗市聯大路周圍地區排水改善工程(第二標)

💰 預算金額: NT$ 1.68億
⚖️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08/04/26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9/04/26 09:00 | 開標:2019/04/26 09: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8412000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甲級營造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19/04/15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9/04/15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開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2,400,000
原始預算
$ 168,249,000
底價金額
$ 165,000,000
底價標比
92.36 %
預算折數: 90.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督益
聯絡電話 (04)22188588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樓
傳真號碼 (04)2218858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6.45苗栗縣政府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1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7-302G-0203-0501-1001-1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90元
系統使用費 49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6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標單費500元整(含電子檔案磁片及施工規範)(2)設計圖費720元整(3)郵資:由快遞公司到府收費(約為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8/04/26 09:00
開標時間 108/04/26 09:30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412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5/2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署署制契約,且本署署制契約內容參考工程會之範本而制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7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_2 是
經費來源 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編列經費支應,並依年度預算分配。 (1)本工程預算如中央補助款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辦理。 (2)本工程預算,請俟各年度預算通過法定程序後始得動支。 (3)施工廠商購買「剩餘土石方價值折價部分」:係指本工程產出之剩餘土石方回收料剩餘價值,包含:工作井開挖之土石方、推進工程之土石方,不分土質由施工廠商依固定折價價值(每立方公尺新臺幣80元)價購,且不因決標價比例調整而變動,並於估驗時依實做數量繳交本署當次價款,由本署開具收據予施工廠商。本標剩餘土石方價購之契約數量為7,070立方公尺,總價為565,600元。 (4)施工廠商購買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係指本工程依設計圖或施工規範規定採銑刨工法所回收之瀝青材料之剩餘價值,由施工廠商依固定折價價值(每立方公尺新臺幣200元)價購,且不因決標價比例調整而變動,並於估驗時依實做數量繳交本署當次價款,由本署開具收據予施工廠商。本標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價購之契約數量為358立方公尺,總價為71,600元。 (5)既有行人鋼構階梯鐵件拆除剩餘料:係指本工程於校區內施設工作井#11旁有一既有行人鋼構階梯,其既有鐵件拆除後之回收剩餘價值,由施工廠商依固定折價價值(每公斤新臺幣8元)價購,且不因決標價比例調整而變動,並於估驗時依實做數量繳交本署當次價款,由本署開具收據予施工廠商。本標既有行人鋼構階梯鐵件拆除剩餘料價購之契約數量為1480公斤,總價為11,840元。 (6)開標時請廠商依投標須知授權規定派代表出席,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7)依勞動部103年12月30日勞職授字第10302024022號令修正之加強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及內政部營建署暨所屬各機關工程採購 投標須知第八節(簽訂契約)第一條第三項有關契約單價調整規定,勞工安全衛生費項目及環境維護(保護)費項目之契約單價原則應按核定底價與發包預算總價之比例調整,如得標廠商擬依規定提出契約單價合理調整方案,該項調整後之契約單價應不低於前述金額。 (8)工程保險費項目﹙包括營造綜合保險、安裝工程綜合保險等﹚之契約單價原則應按決標價與發包預算總價之比例調整;如得標廠商標單工程保險費用之價格低於依前述原則調整後之價格,則依得標廠商標單所列價格為契約單價。 (9)本工程接受疑義、異 議 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為: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中區分處、工務電話(04)22188588、設計電話(04)22188564、傳真 (04)22188581、駐區政風(04)22188356、傳真(04)22188661 地址:台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F。 (10)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2.法務部廉政署: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 3.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4.臺北市調查處:台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5.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5307。 6.內政部政風處:台北郵政8-82號信箱。 7.內政部營建署政風室: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11)票據受款人請書寫: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中分處314專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2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督益
聯絡電話
(04)22188588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樓
傳真號碼
(04)22188581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6.45苗栗縣政府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1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7-302G-0203-0501-1001-1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90元
系統使用費
49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6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標單費500元整(含電子檔案磁片及施工規範)(2)設計圖費720元整(3)郵資:由快遞公司到府收費(約為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8/04/26 09:00
開標時間
108/04/26 09:30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412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5/2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署署制契約,且本署署制契約內容參考工程會之範本而制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7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_2
是
經費來源
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編列經費支應,並依年度預算分配。 (1)本工程預算如中央補助款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辦理。 (2)本工程預算,請俟各年度預算通過法定程序後始得動支。 (3)施工廠商購買「剩餘土石方價值折價部分」:係指本工程產出之剩餘土石方回收料剩餘價值,包含:工作井開挖之土石方、推進工程之土石方,不分土質由施工廠商依固定折價價值(每立方公尺新臺幣80元)價購,且不因決標價比例調整而變動,並於估驗時依實做數量繳交本署當次價款,由本署開具收據予施工廠商。本標剩餘土石方價購之契約數量為7,070立方公尺,總價為565,600元。 (4)施工廠商購買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係指本工程依設計圖或施工規範規定採銑刨工法所回收之瀝青材料之剩餘價值,由施工廠商依固定折價價值(每立方公尺新臺幣200元)價購,且不因決標價比例調整而變動,並於估驗時依實做數量繳交本署當次價款,由本署開具收據予施工廠商。本標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價購之契約數量為358立方公尺,總價為71,600元。 (5)既有行人鋼構階梯鐵件拆除剩餘料:係指本工程於校區內施設工作井#11旁有一既有行人鋼構階梯,其既有鐵件拆除後之回收剩餘價值,由施工廠商依固定折價價值(每公斤新臺幣8元)價購,且不因決標價比例調整而變動,並於估驗時依實做數量繳交本署當次價款,由本署開具收據予施工廠商。本標既有行人鋼構階梯鐵件拆除剩餘料價購之契約數量為1480公斤,總價為11,840元。 (6)開標時請廠商依投標須知授權規定派代表出席,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7)依勞動部103年12月30日勞職授字第10302024022號令修正之加強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及內政部營建署暨所屬各機關工程採購 投標須知第八節(簽訂契約)第一條第三項有關契約單價調整規定,勞工安全衛生費項目及環境維護(保護)費項目之契約單價原則應按核定底價與發包預算總價之比例調整,如得標廠商擬依規定提出契約單價合理調整方案,該項調整後之契約單價應不低於前述金額。 (8)工程保險費項目﹙包括營造綜合保險、安裝工程綜合保險等﹚之契約單價原則應按決標價與發包預算總價之比例調整;如得標廠商標單工程保險費用之價格低於依前述原則調整後之價格,則依得標廠商標單所列價格為契約單價。 (9)本工程接受疑義、異 議 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為: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中區分處、工務電話(04)22188588、設計電話(04)22188564、傳真 (04)22188581、駐區政風(04)22188356、傳真(04)22188661 地址:台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F。 (10)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2.法務部廉政署: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 3.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4.臺北市調查處:台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5.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5307。 6.內政部政風處:台北郵政8-82號信箱。 7.內政部營建署政風室: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11)票據受款人請書寫: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中分處314專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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