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7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50號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B1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署自訂契約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土木包工業:
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登記證書、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鑑、公司(廠)印鑑、獎懲紀錄之全部頁
數,包含空白頁)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
之)。
4.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5.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營造業:
1.營造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
代之)。
4.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5.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最近三年無退票
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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