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C303-01-15-6517-218-0 已截止

「國家檔案館新建工程」委託規劃、基本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內政部營建署 公告日:107/03/05 截止日:107/04/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73,002,513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4/1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簡亭宜
聯絡電話 (02)22404156#6234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建築工程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聯絡人 簡亭宜
聯絡電話 (02)22404156#6234
傳真號碼 (02)2247555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A.41.1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3,002,51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規劃基本設計期間後續擴充地基調查作業預計金額新台幣15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北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4/18 17:30
開標時間 107/04/19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地下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方案審定後30日曆天提出基設於75日曆天提出統包文件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署採用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修正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且不在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一、凡在國內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並為當年度直轄市或省(市)(縣)建築師公會會員。 二、外國廠商,國籍須為「WTO政府採購協定」締約國之一、新加坡或紐西蘭,並應領有中華民國建築師開業證書,投標時,得免附具當年度我國直轄市或省(市)(縣)建築師公會會員證,但於簽約前仍應加入該管直轄市或省(市)(縣)建築師公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7年4月18日止(上班日辦公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逾期恕不受理。 (二)地點:本署建築測量規劃設計第二隊(建二隊,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區60-2號4樓) (三)方式: (1)親自領取:應於規定期限前之辦公時間內自行前往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購買費用為新台幣300元整。(請先至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5樓出納繳納費用後,持收據至4樓建2隊領標) (2)郵遞購領:請自行考量送件期限及郵遞時程函購,於信封內書明採購標案名稱,並附回郵信封(28cmx39cm),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80元)或快遞信封郵資,連同領標費用300元「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4樓(建二隊)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電子領標費用新台幣100元整。 二、送件截止期限與地點 (1)截止期限:107年4月18日下午5時3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署建築測量規劃設計第二隊。 (2)地點:本署建築測量規劃設計第二隊(建二隊,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區60-2號4樓) 三、開標時間與地點 (1)開標時間:107年4月19日上午10時00分 (2)地點:營建署北區工程處B1會議室(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區60-2號地下1樓會議室),資格標審查。 四、本案預定於107年3月9日下午2時30分假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綠廊B1國際會議廳,舉行本案招標說明會,會中將導覽國家檔案典藏及服務設施現況(說明會流程、報名方式及交通資訊詳https://www.archives.gov.tw/最新消息)。 其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4/18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簡亭宜
聯絡電話
(02)22404156#6234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建築工程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聯絡人
簡亭宜
聯絡電話
(02)22404156#6234
傳真號碼
(02)2247555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A.41.1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3,002,51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規劃基本設計期間後續擴充地基調查作業預計金額新台幣15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北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4/18 17:30
開標時間
107/04/19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地下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方案審定後30日曆天提出基設於75日曆天提出統包文件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署採用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修正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且不在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一、凡在國內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並為當年度直轄市或省(市)(縣)建築師公會會員。 二、外國廠商,國籍須為「WTO政府採購協定」締約國之一、新加坡或紐西蘭,並應領有中華民國建築師開業證書,投標時,得免附具當年度我國直轄市或省(市)(縣)建築師公會會員證,但於簽約前仍應加入該管直轄市或省(市)(縣)建築師公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7年4月18日止(上班日辦公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逾期恕不受理。 (二)地點:本署建築測量規劃設計第二隊(建二隊,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區60-2號4樓) (三)方式: (1)親自領取:應於規定期限前之辦公時間內自行前往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購買費用為新台幣300元整。(請先至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5樓出納繳納費用後,持收據至4樓建2隊領標) (2)郵遞購領:請自行考量送件期限及郵遞時程函購,於信封內書明採購標案名稱,並附回郵信封(28cmx39cm),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80元)或快遞信封郵資,連同領標費用300元「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4樓(建二隊)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電子領標費用新台幣100元整。 二、送件截止期限與地點 (1)截止期限:107年4月18日下午5時3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署建築測量規劃設計第二隊。 (2)地點:本署建築測量規劃設計第二隊(建二隊,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區60-2號4樓) 三、開標時間與地點 (1)開標時間:107年4月19日上午10時00分 (2)地點:營建署北區工程處B1會議室(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區60-2號地下1樓會議室),資格標審查。 四、本案預定於107年3月9日下午2時30分假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綠廊B1國際會議廳,舉行本案招標說明會,會中將導覽國家檔案典藏及服務設施現況(說明會流程、報名方式及交通資訊詳https://www.archives.gov.tw/最新消息)。 其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4/1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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