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北區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4樓(內政部營建署建二隊)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先至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出納繳納300元費用,再持收據至4樓(建二隊)領取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B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4樓(內政部營建署建二隊)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署採用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修正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具備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且不在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一、凡在國內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並為當年度直轄市或省(市)(縣)建築師公會會員。
二、室內裝修業需具備下列資格:
(一)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申請登記許可並領得室內裝修業登記證者。
(二)參與工作團隊成員需有辦理室內裝修工程專業設計技術人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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