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5500010115011010 已決標公告

花蓮市新興路景觀改善及興闢工程、台電、自來水、電信埋設管道工程等四項合併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06/09/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興玉輝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0,000,000
原始預算
$ 199,021,282
底價金額
$ 190,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美斯
聯絡電話 (02) 22402911 #5610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北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八德路二段342號
聯絡人 王美斯
聯絡電話 (02) 22402911 #5610
傳真號碼 (02) 2246522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9/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47元 系統使用費 75元 文件代收費 37元 總計 859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5樓(北工組發包)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設計圖3435元,標單300元。請自備零錢。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26 12:00
開標時間 106/09/26 14:00
開標地點 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玖佰玖拾參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營建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中和郵局1─105號郵政信箱;專人送達─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5樓(北工組發包))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四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甲等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6年9月8日至截標日止。 2.地點: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3.費用: (1)標單費300元(光碟片含招標文件電子檔及施工規範)。 (2)設計圖3435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標單郵資150元。設計圖郵資250元,以上兩項合購,郵資25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二、預算金額:新臺幣一九九、O二一、二八二元整(道路新台幣一七四、二七一、0二五元整、台電新台幣一四、五三一、三五七元整、自來水新台幣八、五八六、九00元整、電信新台幣一、六三二、000元整)(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押標金:新台幣玖佰玖拾參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營建署】)。 四、履約期限:道路630日曆天、台電80工作天、自來水55工作天、電信60日曆天。 五、本四項工程合併招標,依據施工費之合計數決標,並按各項工程預算比例調整單價,分別訂立契約。 六、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七、[其他]: (1)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電話02-22402911轉5610、傳真02-22465228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並請於106年9月20日前提出疑義。 (3)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補充施工說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6年9月8日至截標日止。 2.地點: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3.費用: (1)標單費300元(光碟片含招標文件電子檔及施工規範)。 (2)設計圖3435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標單郵資150元。設計圖郵資250元,以上兩項合購,郵資25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二、預算金額:新臺幣一九九、O二一、二八二元整(道路新台幣一七四、二七一、0二五元整、台電新台幣一四、五三一、三五七元整、自來水新台幣八、五八六、九00元整、電信新台幣一、六三二、000元整)(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押標金:新台幣玖佰玖拾參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營建署】)。 四、履約期限:道路630日曆天、台電80工作天、自來水55工作天、電信60日曆天。 五、本四項工程合併招標,依據施工費之合計數決標,並按各項工程預算比例調整單價,分別訂立契約。 六、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七、
其他 (1)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電話02-22402911轉5610、傳真02-22465228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並請於106年9月20日前提出疑義。 (3)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補充施工說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3962923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8點8分
截標時間 106/09/26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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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美斯
聯絡電話
(02) 22402911 #5610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北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八德路二段3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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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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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9/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47元 系統使用費 75元 文件代收費 37元 總計 859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5樓(北工組發包)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設計圖3435元,標單300元。請自備零錢。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26 12:00
開標時間
106/09/26 14:00
開標地點
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玖佰玖拾參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營建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中和郵局1─105號郵政信箱;專人送達─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5樓(北工組發包))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四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甲等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6年9月8日至截標日止。 2.地點: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3.費用: (1)標單費300元(光碟片含招標文件電子檔及施工規範)。 (2)設計圖3435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標單郵資150元。設計圖郵資250元,以上兩項合購,郵資25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二、預算金額:新臺幣一九九、O二一、二八二元整(道路新台幣一七四、二七一、0二五元整、台電新台幣一四、五三一、三五七元整、自來水新台幣八、五八六、九00元整、電信新台幣一、六三二、000元整)(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押標金:新台幣玖佰玖拾參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營建署】)。 四、履約期限:道路630日曆天、台電80工作天、自來水55工作天、電信60日曆天。 五、本四項工程合併招標,依據施工費之合計數決標,並按各項工程預算比例調整單價,分別訂立契約。 六、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七、[其他]: (1)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電話02-22402911轉5610、傳真02-22465228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並請於106年9月20日前提出疑義。 (3)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補充施工說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6年9月8日至截標日止。 2.地點: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3.費用: (1)標單費300元(光碟片含招標文件電子檔及施工規範)。 (2)設計圖3435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標單郵資150元。設計圖郵資250元,以上兩項合購,郵資25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二、預算金額:新臺幣一九九、O二一、二八二元整(道路新台幣一七四、二七一、0二五元整、台電新台幣一四、五三一、三五七元整、自來水新台幣八、五八六、九00元整、電信新台幣一、六三二、000元整)(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押標金:新台幣玖佰玖拾參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營建署】)。 四、履約期限:道路630日曆天、台電80工作天、自來水55工作天、電信60日曆天。 五、本四項工程合併招標,依據施工費之合計數決標,並按各項工程預算比例調整單價,分別訂立契約。 六、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七、
其他
(1)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電話02-22402911轉5610、傳真02-22465228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並請於106年9月20日前提出疑義。 (3)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補充施工說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3962923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8點8分
截標時間
106/09/26 12: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5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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