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2914868 已截止

「有利於新市鎮發展產業檢討 -- 淡海新市鎮特定區未來開發管理策略之規劃」案

內政部營建署 公告日:105/11/24 截止日:105/12/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5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5/12/1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高聿棻
聯絡電話 (02)87712911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新市鎮建設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聯絡人 高聿棻
聯絡電話 (02)87712911
傳真號碼 (02)8771273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1/24
原公告日 105/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新市鎮建設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13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4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新市鎮建設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本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以中華民國各地區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國內各大專院校、公立研究機(關)構。 (二)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機構、工(公)會、協會、學會、法人均得投標。 (三)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二、應備資格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之規定。另,如有合作機構共同辦理,應提具廠商合作意願書,且簽約後除有特殊原因經報本署同意外,不得任意撤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計畫主持人:1人。須具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資格,或具備10年以上區域計畫、都市計畫、城鄉規劃、或不動產開發等相關工作經驗之專家學者。 (二)協同主持人:1人。須具備7年以上前項所列各領域相關工作經驗,並具都市計畫或相關技師證照之專家。 (三)專任工作人員:至少1人,須具規劃開發相關科系碩士學位並具有5年以上工作年資。 (四)兼任工作人員:至少3人以上,須具規劃開發相關科系大學學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高聿棻
聯絡電話
(02)87712911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新市鎮建設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聯絡人
高聿棻
聯絡電話
(02)87712911
傳真號碼
(02)8771273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1/24
原公告日
105/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新市鎮建設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13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4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新市鎮建設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本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以中華民國各地區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國內各大專院校、公立研究機(關)構。 (二)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機構、工(公)會、協會、學會、法人均得投標。 (三)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二、應備資格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之規定。另,如有合作機構共同辦理,應提具廠商合作意願書,且簽約後除有特殊原因經報本署同意外,不得任意撤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計畫主持人:1人。須具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資格,或具備10年以上區域計畫、都市計畫、城鄉規劃、或不動產開發等相關工作經驗之專家學者。 (二)協同主持人:1人。須具備7年以上前項所列各領域相關工作經驗,並具都市計畫或相關技師證照之專家。 (三)專任工作人員:至少1人,須具規劃開發相關科系碩士學位並具有5年以上工作年資。 (四)兼任工作人員:至少3人以上,須具規劃開發相關科系大學學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3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5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