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內政部營建署 |
|---|---|
| 機關代碼 | 3.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王培如 |
| 聯絡電話 | (02)87712783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
| 傳真號碼 | (02)8771279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臺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4樓(內政部營建署建築工程組)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1/24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1/25 10:00 |
| 開標地點 |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工程組會議室(台北市八德路2段342號4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臺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4樓(內政部營建署建築工程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360日曆天(機關審查期間不計工期)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為國內各大專院校、公立研究機(關)構、或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機構、工(公)會、協會、學會、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均得投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工作項目 一、研提工作執行計畫書。 二、建築工程: (一)檢視現有10代辦建築工程預算書,並與相關單位訪談,彙整常用工項,並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制定最新之「公共工程細目編碼規則表」進行編碼,建置工項資料庫編碼。 (二)配合建立臨時碼項目與細目規則表,以修訂或新增建立細目規則表,其中新增細目規則表篇章最多以20篇章為限(如門禁管制及監視、中央監控系統與電腦控制及監視系統等篇章)。 三、下水道工程: (一)檢視現有21代辦及地方辦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工程預算書,並與相關單位訪談,彙整常用工項,並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制定最新之「公共工程細目編碼規則表」進行編碼,建置工項資料庫編碼。 (二)配合建立臨時碼項目與細目規則表,以修訂或新增建立細目規則表,其中新增細目規則表為施工綱要要規範第02534及02535篇章。 四、道路工程: (一)檢視現有10件道路工程預算書,並與相關單位訪談,彙整常用工項,並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制定最新之「公共工程細目編碼規則表」進行編碼,建置工項資料庫編碼。 (二)配合建立臨時碼項目與細目規則表,以修訂或新增建立細目規則表,其中新增細目規則表篇章最多以20篇章為限(如路工、排水、橋梁、交通、路燈、人行道及景觀綠美化等篇章)。 五、提供前開工作項目全部紙本內容之電子檔,其檔案格式為Microsoft Excel與PDF可攜式文件格式,並能轉換為資料交換標準XML檔載入「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以下簡稱PCCES)內之應用。 六、本計畫案如遇外界需進一步瞭解或需適時配合宣導之需求,應擬具計畫說帖,並協助甲方對外說明。 七、以工作成果為授課內容,每場邀集本署(含工程處)、各洽辦機關、各承辦技服廠商等承辦人員約100人為參訓對象,辦理北、中、南各一場,每場次6小時之教育訓練說明會,場地為本署會議場所。 ﹝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未定有底價最有利標(準用)得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2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