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4000-0102-6503-1330 已決標公告 巨額採購

新北市中和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工程第七標(分支管及用戶接管)後續工程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06/03/02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7/02/22 09:00 | 開標:2017/02/22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台幣:1,215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甲級營造 📐 須技師簽證 🚿 管線承裝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昌諭營造有限公司、碧山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8,000,000
原始預算
$ 243,420,000
底價金額
$ 243,000,000
決標折數
77.3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錦裕
聯絡電話 (02)87712855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傳真號碼 (02)877128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新北市政府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16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96元
系統使用費 80元
文件代收費 40元
總計 916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6/02/22 09:00
開標時間 106/02/22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B1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15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2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臺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1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內政部營建署暨所屬各機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 共同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得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2. 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同時具有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得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符合本案資格之投標廠商已具有承攬能力,無需訂定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6年1月16日至106年2月22日止。(2)地點:本署工務組(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3)費用:標單費500元,郵資190元,設計圖費1980元,郵資246元。 (4)方式:(一)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二)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四)本案電子領標之廠商得採電子投標方式投標,廠商應依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行之電子領投標相關規定辦理。
其它 (1)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3) 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4)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2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錦裕
聯絡電話
(02)87712855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傳真號碼
(02)8771286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新北市政府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16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96元
系統使用費
80元
文件代收費
40元
總計
916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6/02/22 09:00
開標時間
106/02/22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B1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15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2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臺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1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內政部營建署暨所屬各機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 共同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得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2. 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同時具有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得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符合本案資格之投標廠商已具有承攬能力,無需訂定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6年1月16日至106年2月22日止。(2)地點:本署工務組(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3)費用:標單費500元,郵資190元,設計圖費1980元,郵資246元。 (4)方式:(一)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二)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四)本案電子領標之廠商得採電子投標方式投標,廠商應依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行之電子領投標相關規定辦理。
其它
(1)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3) 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4)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22 09:00
EZBid 採購情報 贊助合作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5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ZBid 採購情報 贊助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