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內政部營建署 |
|---|---|
| 機關代碼 | 3.1.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仁義 |
| 聯絡電話 | (02)22404140#2008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
| 傳真號碼 | (02)2240017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76.55花蓮縣政府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430元 |
| 系統使用費 | 43元 |
| 文件代收費 | 22元 |
| 總計 | 49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下水道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2/1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2/16 10:00 |
| 開標地點 |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1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45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46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共同投標:甲級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級自來水管承裝商),得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2、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同時具有甲級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級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得單獨投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承商購買瀝青刨除料:1,030.0m3*100元/m3=103,000元,購買剩餘土石方:7,740m3*42元/m3=325,080元,合計為428,080元,單價不隨決標價調整。 (一)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自105年11月30日起至105年12月15日止。 2.地點: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 3.費用: (1)分開領購:標單費300元,郵資150元;設計圖1860元,郵資270元。 (2)合併領購:標單及設計圖2160元,郵資32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親自購領者請自備零錢 。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上午9:00~12:00及下午2:00~5:00 )至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 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信封面請註明 「購買標單」字樣並貼足回信郵票(一律以快捷寄送),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 局匯票)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 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2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二)招標文件送達方式: 1.親自送達: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 2.郵遞:新北市中和區泰和街郵局第32號信箱 (三)押標金:新台幣肆佰伍拾萬元整(票據受款人:【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四)其它:(1)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 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 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3)檢舉信件 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 (台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 02-27734496、傳 真:02-87712452。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1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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