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出納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面購: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2.郵購:將文件費用(郵局匯票)新台幣300元整及回郵信封(附郵資72元)寄至本處。信封上請註名郵購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後壁湖遊艇港部分區域整體規劃及營運前置規劃作業計畫案招標文件。3.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0元整,電子收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開標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會議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收發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學校、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等。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以下所稱之日曆天及期限均以機關收發文日為準,且不論晴雨天、例假日、國定假日均不扣除。
2.第一階段:廠商自本契約簽約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乙式5份至機關審查。
3.第二階段:廠商於機關書面通知(以機關發文日)工作計畫書通過後次日起60天內完成「後壁湖遊艇港辦理促參(OT)前置可行性評估報告」之工作項目,提送可行性評估報告書乙式5份至機關審查。
4.第三階段:廠商於機關書面通知(以機關發文日)可行性評估報告書通過後次日起45天內完成「後壁湖遊艇港先期規劃」之工作項目,提送先期規劃報告書乙式5份至機關審查。
5.第四階段:廠商於機關書面通知(以機關發文日)先期規劃報告書通過後次日起45天內完成「合法建築空間探討」、「委託營運與旅服中心空間利用評析」及「區域交通初步分析」之工作項目,提送相關報告書乙式5份至機關審查。
6.第五階段:廠商於第四階段報告書審查完畢,經機關函送審查意見並書面通知(以機關發文日)核定後,應於次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招商準備作業」之工作項目,提送相關文件乙式5份至機關審查。
7.第六階段:後續「公告招商作業」、「甄審及評決作業」、「議約及簽約作業」等三階段,廠商應依據本案招標規範及契約書內容辦理相關作業,並依機關之要求適時調整辦理進度,及依機關需求於函文通知次日起30個日曆天內提交相關資料與文件予機關。
8.結案:本案於機關與民間投資人完成簽約,並經機關函文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應檢送全案成果報告書1式10份及成果光碟2份。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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