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出納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購: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2.郵購:將文件費用(須使用郵政匯票,抬頭開立「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新台幣300元及郵資72元、大型回郵信封(附郵遞區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寄至本處。寄達時間以本處行政中心收發室簽收時間為憑。信封上請註名郵購里德環境教育暨生態旅遊中心新建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招標文件。3. 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
開標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會議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收發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一般資格:以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為限。
2、人員資格:本案之主持人、協同主持人或計畫經理人應由建築師擔任。
二、廠商須繳驗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已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影本代之)有關單位核發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屬工程顧問公司則需另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90年11月14日以後新設立之公司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機關團體法人立案證書)屬「自然人」者,檢附身分證影本。
2、納稅證明文件。
3、本案之主持人、協同主持人或計畫經理人專業證照等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
附加說明
1.本案開標當日僅進行投標廠商資格證件審查作業,廠商得不派員參加。俟廠商資格證件審查作業完成後,本處另訂日期通知合格廠商參加後續簡報詢答及服務建議書評選作業。
2.需求單位及連絡人:環境維護課-陳茂昌,連絡電話:08-8861321轉31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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