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2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721350#104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個案變更檢討作業(全名詳附加說明欄)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2樓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1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3-01-09&orgId=3.1.2.34&cno=UR-11205&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2/02/16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2/02/17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2樓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2樓
其他: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都市計畫個案變更發布實施後,並將計畫書、圖電子檔上傳至國家地理資訊系統為止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資格條件:
1. 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2. 投標廠商以中華民國各地區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具備執行辦理都市計畫或區段徵收等作業能力,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二) 投標廠商所需繳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主管機關核准登錄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為營利事業機構者,檢附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網址:經濟部網站https://gcis.nat.gov.tw/mainNew/)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代之(影本)。 3.屬技術顧問公司者,檢附有效期限內之都市計畫技師執業執照(影本),以及有效期限內之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或其繳費證明(影本)。 4.屬技師事務所者,檢附有效期限內之都市計畫技師執業執照(影本),以及有效期限內之都市計畫技師公會之公會會員證或繳費證明(影本)(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但得標後須依我國法令及契約規定辦理)。 5.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1)依法應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檢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繳納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檢附向稽徵機關申請免繳納營業稅之申報書影本。 (3)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檢附免繳納該稅金之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前項第2、3款,廠商不及檢附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大專院校以上學校,得免檢附此項納稅證明。 6.廠商信用證明(影本):應檢付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未經出具單位蓋章者無效,塗改者亦同。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大專院校以上學校,得免檢附此項信用證明文件。私立財團或社團法人,請檢附結算申報書或稅捐機關出具或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7.廠商聲明書(正本)。 8.授權書(正本)(得於行使議價時當場提出)。 9.切結書(正本)。 標案名稱:「配合田寮過田聚落、光明社區、崁下地區及東隆凱悅、君品社區等4處第一種住宅區辦理『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第一階段) 』案個案變更檢討作業委託技術服務案」(UR-11205)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3-01-12T07:58:45+08:00
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2樓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2樓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3-01-09&orgId=3.1.2.34&cno=UR-11205&seq=01&UpdSq=01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2樓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都市計畫個案變更發布實施後,並將計畫書、圖電子檔上傳至國家地理資訊系統為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資格條件: 1. 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2. 投標廠商以中華民國各地區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具備執行辦理都市計畫或區段徵收等作業能力,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二) 投標廠商所需繳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主管機關核准登錄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為營利事業機構者,檢附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網址:經濟部網站https://gcis.nat.gov.tw/mainNew/)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代之(影本)。 3.屬技術顧問公司者,檢附有效期限內之都市計畫技師執業執照(影本),以及有效期限內之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或其繳費證明(影本)。 4.屬技師事務所者,檢附有效期限內之都市計畫技師執業執照(影本),以及有效期限內之都市計畫技師公會之公會會員證或繳費證明(影本)(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但得標後須依我國法令及契約規定辦理)。 5.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1)依法應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檢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繳納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檢附向稽徵機關申請免繳納營業稅之申報書影本。 (3)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檢附免繳納該稅金之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前項第2、3款,廠商不及檢附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大專院校以上學校,得免檢附此項納稅證明。 6.廠商信用證明(影本):應檢付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未經出具單位蓋章者無效,塗改者亦同。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大專院校以上學校,得免檢附此項信用證明文件。私立財團或社團法人,請檢附結算申報書或稅捐機關出具或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7.廠商聲明書(正本)。 8.授權書(正本)(得於行使議價時當場提出)。 9.切結書(正本)。 標案名稱:「配合田寮過田聚落、光明社區、崁下地區及東隆凱悅、君品社區等4處第一種住宅區辦理『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第一階段) 』案個案變更檢討作業委託技術服務案」(UR-11205)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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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個案變更檢討作業(全名詳附加說明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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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4-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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