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
|---|---|
| 機關代碼 | 3.1.2.3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蕭映如 |
| 聯絡電話 | (02)27721350#317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 |
| 傳真號碼 | (02)8771489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8/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新台幣1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9/20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9/21 10:00 |
| 開標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請參本採購契約履約期限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資格條件: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2.國內各大專院校、公立研究機(關)構、或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機構、公會、協會、學會、財團法人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資訊服務之自然人,未受停權處分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二)投標廠商所需繳付資格證明文件: 1.為營利事業機構者,需檢附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代之(影本需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2.非營利之法人團體,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立案登記證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需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3.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大專院校,另檢附蓋有機關(構)或學校印信及法定代表人簽署之授權參選書或公函(正本)。 4.投標廠商於服務建議書所提及之計畫主持人,以就職於投標廠商者為限(法人團體以學會組織成員為限)。應另附上開人員之在職證明文件。上揭之在職證明文件為下列文件之一: (1)勞工保險局核發之勞工保險卡。 (2)格式為薪資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3)學校、政府機關或機構出具之證明。 (4)投標廠商自行出具之證明(須加蓋公司印章及負責人章)。 (5)其他經招標機關認可之文件。 5.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1)依法應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檢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檢附向稽徵機關申請免繳納營業稅之申報書影本。 (3)自然人:應檢附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之繳稅證明。 (4)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檢附免繳納該稅金之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前項第2、3、4款,廠商不及檢附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大專院校以上學校,得免檢附此項納稅證明。 6.廠商信用證明(影本):應檢附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未經出具單位蓋章者無效,塗改者亦同。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大專院校以上學校,得免附此項之信用證明文件。私立財團或社團法人(如私立大學、基金會等)請檢附結算申報書或稅捐稽徵機關出具或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7.廠商聲明書(正本)。 8.授權書(正本)(得於開標及行使議價時當場提出)。 9.服務建議書一式15份(並檢附電子檔光碟1片)。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9/2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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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