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1.2.1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周建榮 |
| 聯絡電話 | (07)5313001#506 |
| 機關地址 | 80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 |
| 傳真號碼 | (07)56285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07/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07/2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07/27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處開標室(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至驗收合格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1.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3)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 ※備註: 自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而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取代,請投標廠商注意之。 所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係指: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或依公司法第392條規定,申請主管機關發給登記證明書,均屬之。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4)相關技師執業執照(土木或結構技師)(執業執照所載之公司需與其登記證明相符)。(影本) (5)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 (6)切結書1(執業技師之責任)。 3. 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二、領(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內隨時注意本案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等相關消息。 三、請詳閱招標文件,未盡事宜或有疑義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四、投標廠商須符合資格文件審查,才得以參加後續之評審。本處將於開標後通知審查合 格之廠商,召開評審會議。經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於評審當日會議開始前到場,以抽籤 決定簡報順序,廠商未於規定時間內到場者,由主席代為抽籤。請投標廠商詳閱招標文件 之「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五、現場投標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5時。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07/2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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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