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9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11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9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118號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100日內完成設計(不含審查時間),監造至驗收合格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及當年度直轄市或縣(市)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各1份。
(二)其他:國內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機構、公會、協會、學會、財團法人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專業服務之自然人: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另需提供聘任建築師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及勞保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辦公,至未達原訂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辦公,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待之。
二、招標文件領標之售價與付款方式:
(一)自行前往購領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每份新臺幣500元。
(二)通訊購領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依照招標公告規定辦理申領,並請將回郵郵票(快捷郵資:臺南150元,外縣市190元、外島200元),置入郵領信封內,郵寄至本處行政室,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七股觀海樓環境設施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500元。
(三)電子領標方式:請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自行下載。廠商應依照主管機關電子採購作業辦理之規定辦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三、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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