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2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二段46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2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二段460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具提供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領有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或得向經濟部商業司「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業登記資料公示查詢」下載公司資料。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參選資格: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具提供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
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
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
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
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
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文件: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
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
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
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
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
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自然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
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
一年 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
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聲明書(正本)須依式填寫完整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者。
(四)授權書(正本)(得當場提出)。
二、領標時間:公告期間上班時間內。
三、領標地點:本處行政中心服務台。
四、領標方式:
(一)親自領取:親洽本處領取(地址:892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二段四六○號)。
(二)通訊領取:檢附回郵郵資140元或回郵信封領取(須註明索領「金門潮間帶生態影片拍攝及隨身碟製作案」招標文件)。
(三)電子領標:逕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網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廠商投標時,檢附廠商資格1式1份,企劃書1式10份,放置一個投標封一併投遞,寄(送)至本處(892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二段460號)。
六、履約保證金:無。
七、疑議、異議受理:本處解說教育課,承辦人電話:082-313187;本處政風人員投訴電話及信箱:電話:082-313160;信箱:金門郵局四十號信箱。
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
路3號9樓。
九、
開標及評選日期
107年04月17日上午10時00分整辦理資格審查,資格符合者預訂於
107年04月19日下午02時續辦規格審查(評選),評選會議時間如有異動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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