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2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二段460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1/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2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二段46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內政部營建署所訂最新版契約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應符合乙級以上各等營造業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證明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金門屬離島地區,投標文件送達時間易受天候影響,請自行寬限投標時間。
二、投標之外封套或投標封套應標示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生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者,視為不合格標。
三、履約保證金:
(一)金額:決標價之百分之十。
(二)繳納期間及處所:決標日起十個辦公日內,繳納處所為本處行政室出納人員,或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收款人帳號:24081102121068,收款人戶名: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
四、本標案所應付「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證件請投標廠商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經濟部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五、除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外,參加投標之廠商本處不支付(補助)任何經費。
六、請詳閱投標文件,未盡事宜悉尊有關法令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