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圖書費新台幣500元以現金或匯票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指定之專用郵政信箱(花蓮縣新城郵局6-26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收發室簽收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述各款公司廠家外,並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
(一)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之一需具本國土木、結構技師證書)。
(二)依法登記開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之一需具本國土木、結構技師證書)。
(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八條及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國內各大專院校、公立研究機(關)構、或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機構、公會、協會、學會、財團法人機構之法人團體。
二、廠商資格及納稅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附款方式】
1.郵購:將文件費用抬頭請開立「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新台幣500元及郵資190元(快遞)、回郵信封(請寫郵遞區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郵購信封上請註名郵購「109-110年度園區橋樑隧道基本檢測安全評估委託服務案」招標文件,逾期或郵資不足、資料不明者不予寄送。
2.親購:自公告招標日起至截標期限止,於上班時間至本處環境維護課親自購取(一次最多以購領三份為限)。
3.電子領標250元,電子收費領標詳以下網址:web.pcc.gov.tw(自行下載)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處查驗。【收受標件地點期限】於截標時間前寄達本處指定之專用郵政信箱(花蓮縣新城郵局6-26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收發室簽收。
【投標文件收受方式及地點】:
於截標時間前寄達本處指定之專用郵政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收發室簽收。
【其他】
1、本處位址屬非限時投遞區,請廠商自行斟酌投寄標單時間。
2、所購招標文件如有缺頁或遺漏,最遲應於開標前一日上班時間內至本處環境維護課要求補足,逾期本處概不受理。
3、其他注意事項詳見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招標文件、採購法相關規定。
4、本案提供電子領標,開標後如有比減價需要,廠商應親自到場辦理,否則視為放棄比減價。
5、得標廠商如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由本處逕行解除採購契約並依法處理。
6、異議及申訴:廠商與本處關於招標、審標、決標、履約或驗收之爭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異議及申訴之規定辦理。
7、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違反前段規定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處罰,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同法第3條規定其範圍如下:(一)公職人員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二)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三)公職人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四)公職人員、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
8、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9、本採購案經費由本處109及110年度法定預算科目項下支應,若109及110年度之年度預算未獲得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等因素,本處為配合核定預算數,本處得終止本契約或修正部分契約內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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