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1.2.1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家熺 |
| 聯絡電話 | (03)8621100#504 |
| 機關代碼 | 3.1.2.11 |
| 單位名稱 | 環境維護課 |
| 機關地址 |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
| 聯絡人 | 王家熺 |
| 聯絡電話 | (03)8621100#504 |
| 傳真號碼 | (03)862149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1,000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4/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是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5元 |
| 文件代收費 | 13元 |
| 總計 | 28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文件書圖費新臺幣500元以現金或匯票購買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5/03 09:00 |
| 開標時間 | 111/05/03 10:00 |
| 開標地點 |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65000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1/05/03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處指定之專用郵政信箱(花蓮縣新城郵局6-26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收發室簽收(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9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上級機關營建署版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 (一)依法登記合格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檢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本案為歷史建築,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規定,應有傳統匠師參與施工,得標廠商應於開工後30日曆天內提報傳統匠師資料,經審定後負責施工及指導施作,其資格說明如下: 1、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所定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2、本案匠師資格工項:泥作(土水)及瓦作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人力。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應於領標截止期限內,以無記名方式向「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郵購、親購或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將文件費用抬頭請開立「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新台幣500元及郵資200元(快遞)、回郵信封(請寫郵遞區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郵購信封上請註名郵購「太魯閣牌樓及周邊附屬設施(含洞口涼亭)維修工程」招標文件,逾期或郵資不足、資料不明者不予寄送。 2.親購:自公告招標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新台幣500元於上班時間至本處環境維護課親自購取(一次最多以購領三份為限)。 3.電子領標250元,電子收費領標詳以下網址:web.pcc.gov.tw(自行下載)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處查驗。 【收受標件地點期限】 於截標時間前寄達本處指定之專用郵政信箱(花蓮縣新城郵局6-26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收發室(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決標方式】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為得標廠商。 【其他】 1、本處位址屬非限時投遞區,請廠商自行斟酌投寄標單時間。 2、所購招標文件如有缺頁或遺漏,最遲應於開標前一日上班時間內至本處環境維護課要求補足,逾期本處概不受理。 3、其他注意事項詳見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招標文件、採購法相關規定。 4、本案提供電子領標,開標後如有比減價需要,廠商應親自到場辦理,否則視為放棄比減價。 5、本工程須參照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6、得標廠商如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由本處逕行解除採購契約並依法處理。 7、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內政部政風處檢舉郵政信箱:1005臺北市中政區徐州路5號5樓。內政部營建署政風室地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電話:02-27734496、87712452、檢舉信箱: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 8、異議及申訴:廠商與本處關於招標、審標、決標、履約或驗收之爭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異議申訴之規定辦理。 9、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違反前段規定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處罰,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同法第3條規定其範圍如下:(一)公職人員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二)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三)公職人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四)公職人員、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請至內政部政風處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為 內政部政風處網站 / 為民服務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公開專區 > (採購廠商及受補助個人團體)關係人身分揭露表下載專區) 10、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5/03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