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樓
聯絡電話
(04)22522966#210或715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樓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樓秘書室總收發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300個日曆天內,分4階段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投廠商(含共同投標廠商)應為國內具有測量專業能力及相關教學經驗之公私立大學或技術學院設有「測量」或「土木」或「地政」或「土地管理」或「地理」或「空間資訊」等相關科系(所),並於2年內曾開設測量相關課程,廠商應檢具證明文件如下:
(一) 組織規程(其組織章程或規程設有上開系所者)。
(二) 最近2年內之授課課程表(與本案相關專業領域之學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檢舉不法單位之信箱及電話:
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臺中黎明郵局第99號信箱 電話:1996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電話:(04)22522966,住址:40783台中市黎明路2段497號4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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